《国际人权救济机制和援助制度研究: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为中心》:
依照联合国大会2006年3月15日通过的关于设立人权理事会的第60/251号决议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06年3月22日通过的第2006/2号决议,人权委员会在2006年3月13~27日完成其第六十二届会议暨最后一届会议议程。2006年6月16日,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解散人权委员会,人权委员会退出了历史的舞台;2006年6月19日,人权理事会举行首次会议,人权理事会取代人权委员会走上人权国际保护的历史舞台,联合国人权工作新时代已宣布来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的起草和审议开始进入快车道。
人权理事会在其2006年6月的第一届会议上决定,延长工作组的任期两年,以便于精心起草一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并请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编拟任择议定书的初稿,用作有关《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谈判的基础。应这一请求,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编拟了任择议定书的初稿,2007年7月16日至27日,工作组第四届会议对其进行了审议并完成了一读。2007年人权理事会第六届会议对工作组提交的报告及任择议定书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根据各方在工作组第四届会议期间提出的修正建议,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对任择议定书草案作了订正,准备了第一次修订草案,该草案在工作组第五届会议第一次会议(2008年2月4~8日)进行了审议并完成了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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