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卫星,山东日照人,1970年4月出生于黑龙江省东宁县。申卫星教授分别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3年曾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民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此外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
申卫星教授具有丰富的海外进修经历,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作为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赴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进修一年,2002年6月至9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2009年1月至11月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访问学者,德国洪堡学者(2015—2016年度)。
申卫星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至今出版《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和《物权法原理》等专著、教材16部,发表法学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有2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著有英文和德文论文,多篇论文被翻译日文、韩文和法文。曾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奖),获得“首都教育先锋”、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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