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朝阳,男,1972年生,湖北黄冈人。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烟台大学中欧人权法研究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法律语言学与法律方法。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毕业,曾作为访问学者先后到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2009年3~6月)和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2011年1~6月)做研究交流。参编《法理学》教材2部,出版译著8部,包括:《法律、语言与权力》(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法律语言学导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法律中的模糊性》(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修辞与法治:一种法律推理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解释与法律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和《社会惯习:从语言到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等,主持教育部和司法部课题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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