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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东吴法学先贤文录.法律史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62752
  • 作      者:
    方潇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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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光阴荏苒,岁月流金,薪火相传,法学永继。自1915年9月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以来,时光近一世纪,然东吴之辉煌、法学之昌盛,至今仍为世人津津乐道;东吴大学法学院于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史上之地位,亦可谓震古铄今,叹为观止。国内近现代法学大师中,王宠惠、吴经熊、盛振为、丘汉平、董康、王伯琦、孙晓楼、杨兆龙、李浩培、倪征噢、潘汉典等诸位先生,或执教于东吴以哺育莘莘学子,或出身于东吴而终成法学名宿。人人握灵蛇之珠,家家抱荆山之玉。合璧中西,形成“比较法”之特色;戮力同心,铸就“南东吴”之美誉。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系承继东吴大学法学院而来。前辈业绩,自然荫庇今人,但全院师生,在以先贤为荣之余,更感使命重大,无一日或敢懈怠。自1982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在教学、科研上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业已成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学院拥有齐全的法学教育体系,优质的法学师资队伍,丰厚的法学研究成果,一流的法学教育设施,法学专业、法学学科被评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和一级重点学科,并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东吴法学文丛”是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着力打造的具有学术品味和学术特色的大型学术丛书。“文丛”分“东吴法学先贤文丛”、“东吴法学教育史料”、“理论法学文丛”、“公法文丛”、“私法文丛”、“社会法文丛”等系列,并根据相关专题拟定其他文丛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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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东吴法学文丛:东吴法学先贤文录 法律史卷》:
  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又曰:“恭己正南面而天下治。”孟子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凡此皆儒家之仁治主义。观其言未尝不善也。然实际上是否有收效把握,殊不可必。以不可必之政策,期以可必之事功,则言之虽甘,是亦乌托邦之流亚耳。此法家之所不取也。法家之目的在能“以一统万”、在能“齐天下之动”、在能“刑罚必于民心”。故其言行以功用为目的,以责效为旨归。韩非子曰:“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今听言观行,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又《六反篇》曰:“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矣。”又《五蠹篇》曰:“且世之所谓贤者,贞信之行也;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难知也。今为众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难知,则民无从识之矣。……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则缓者非所务也。今所治之政,民间之事,夫妇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论,则于其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务也。”
  于此可见韩非之功用主义,较之墨家以应用为主义者,言之尤为激烈。然则法家何为而以功用为目的乎?曰:当时儒家好为迂阔之论,政必法先王,言必道仁义。殊不知“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举世林林总总之民,品格不一,欲其一一尽纳于道德范围,是直缘木求鱼而已。且人性本恶,父母之于子女,犹未能尽以仁爱相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韩非子·六反篇》曰:“今上下之接,无父子之泽,而欲以行义禁下,则交必有郄矣。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而况无父子之泽乎?”“父子犹以计算之心相待”,此对于人性黑暗方面,尽情揭破,诚可谓彻底沉痛之论。故对于儒家如孟子之流者,以仁义说时主,明加攻击。其言曰:“今学者之说人主也,皆去求利之心,出相爱之道,是求人主之过于父母之亲也。此不熟之论,恩诈而诬也。”
  儒家所主张之仁政,不仅迂阔难行,根本且为事实上所不可能。《韩非子·六反篇》曰:“明主之治国也,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母之爱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者十母。吏之于民无爱,令之行于民也万父母。母积爱而令穷,吏用严威而民听从。”又《奸劫篇》曰:“世之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何以明之?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不忍诛罚,则暴乱者不止。”又《五蠹篇》曰:“夫以君臣为如父子则必治,推而言之,是无乱父子也。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虽厚爱矣,奚遽不乱?今先王之爱民,不过父母之爱子,子未必不乱也,则民奚遽治哉!”
  仁爱之不足恃,犹不仅此。一国之中,普通人多而上智者少,今语普通人以仁爱,其率循与否,惟视各人之道德责任心。若其道德责任心薄弱,则仁爱之道穷矣。然一国之中,能有完全之道德责任心者,万不觏一。舍万而治一,此圣人之所不取也。《韩非子·显学篇》曰:“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圜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用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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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东吴法学先贤文录总序
中国的法律思想及其制度
我国法制观念之沿革
中国法学思想之国际地位
读《中国法律思想史》后
唐以前法律思想的发展
中国法律思想式微之原因
历代法典之嬗递及刑制之变迁
建设一个中国法系
虞舜五刑说
中外父子亲属法比较观
礼法二元论
先秦时代之不婚
吕刑研究
政治上的唯心原素的重要
周秦诸子礼法两大思想概论
老子与管子的法律思想
管子法律论
商君的法治主义论
慎子的法律思想
韩非的法治思想
韩非的法律思想
后汉刑法志略
宋书刑法志补
唐律并合罪说
未遂罪在《唐律》及《刑法》之比较观
妇女在唐律上之地位
宋元检验三录跋
前清法制概要
清律《名例》
新旧刑律比较概论
关税会议中隐匿华会议案之索隐
改正条约之全部与局部
大革命前的变法运动
中山学说之法理体系
中华民国宪法史之回顾与前瞻
谈希腊法系
古代希腊的法律思想
罗马法之渊源论
罗马法上几个问题商榷之
罗马法役权之研究
欧洲古代之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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