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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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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胡长清法学文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79387
  • 作      者:
    胡长清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可借复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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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长清,(1900—1988),字次威,四川万县武陵镇人,本科毕业于朝阳大学法律系,又留学日本明治大学专攻刑法。归国后担任高校系主任、教授和《法律评论》主编,从政后历任国民政府法制局二科科长、浙江兰溪实验县县长、国民政府内政部次长等职。曾参与国民政府若干法律的起草,并著有《中国民法总论》《中国刑法总论》等多部法学专著,《参议会组织实务》《四权行使法论》等多部政治学著作及《宪法草案与土地问题》《工厂法私案》等多篇文章。为学为官,成就卓著,影响深远。
于浩,男,1988年出生,山东泰安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现任CSSCI来源集刊《人大法律评论》主编,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特约编辑。在《法学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数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并在《人民法院报》开设“法义书影”专栏。
内容介绍
本书收录了六部关于地方自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著作,是胡长清先生作为法律学者从事地方行政工作的心血之作。其中,《省组织法论》和《县组织法论》系对省县两级政制所提出的系统完整之私案,《四权行使法论》论述了如何行使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这四种“政权”,《参议会组织实务》与《参议员选举实务》阐述了当时组织及选举法令的精义,《省县公营事业》介绍了水电事业和公共交通的建设经验以期为全国各地所采纳。各部著作均参以法理、国情和各国学说,并附以疑义解释,在展示民国政府时期的法制状况和不同政治主张的同时,也集中体现了作者本人对国计民生的深深关切和作为地方行政官员的精思睿智,具有极高的参考和研究价值。
目录
第一部参议会组织实务

目次
绪论
第一章参议会之组织
第二章参议会之性质
第三章参议会之职权
第四章参议员之名额任期罢免及补缺
第五章参议会之职员
第六章参议会之开会
第七章参议员之特权
第八章决议案之执行及复议
第九章驻会委员会
第十章参议会之解散
余论
重要参考法规
第二部参议员选举实务

目次
绪论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区域选举与职业选举
第三章选举人投票
第四章开票及检票
第五章当选及应选
第六章选举无效当选无效及诉讼
第七章附则
余论
重要参考法规
第三部四权行使法论

目次
壹四权行使法案之体系与理论
贰四权行使法案
叁四权行使法施行法案
第四部省组织法论
张序
自序
目次
壹省组织法之体系与理论
贰省组织法案
叁省组织法施行法案
第五部县自治法论
张序
自序
目次
壹县自治法案之体系与理论
贰县自治法案
叁县自治法施行法案
第六部省县公营事业
目次
弁言
第一章电气事业
第二章给水工程
第三章轮船轮渡
第四章码头仓库
第五章公路汽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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