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思路研究(基地报告 第2卷)》:
4.从政策优惠型加工贸易向国际通常的产业内贸易转变
关于加工贸易,国内的争论很多,一般都把它作为低级形态来对待,这是一个误区。加工贸易的原本意义,就是国际贸易学中的产业内贸易和公司内贸易,并没有高低的区别,但在中国发展的初期阶段,这种产业内贸易的发展需要借助海关优惠政策才能得以支撑,即需要通过保税措施进口加工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国内没有),生产才能起步,需要市场在外,才能解决需求(国内没有),所以是两头在外。今天,情况已经发生变化,两头在外的必要性已经大大降低。因此,加工贸易已有条件从原来主要依靠海关监管优惠的特殊加工贸易向通常的加工贸易(正常的产业内贸易)转变。这种转变事实上已经发生,它首先表现为,加工贸易中的来料加工装配形式向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转变。前者不是法人企业,只利用廉价劳动力收取加工费,是完整意义的两头在外;后者是企业法人,有企业的成本和利润核算,可以进口境外保税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也可以在国内采购,是不完整意义的两头在外。1995~2012年,来料加工装配方式的进出口贸易额在整个加工贸易中的比重已经从28.0%降到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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