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跟踪报告(2015)》:
(五)多项制度改革联动推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尽管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所降低,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没有变,农业依然是衣食之源、发展之本。2008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这是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分水岭。从国际经验看,这一时期既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也是农业发展的风险期。美国、西欧各国在进入这个阶段后,都开始注重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1.户籍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要联动
自古以来我国的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户籍和地籍是高度重叠、紧密相连、共生互动的。户籍是分配土地的依据,也是政府征收赋税和徭役的基础。当前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也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构建的。面对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然要求减少农民和土地规模经营,因此要把户籍制度的改革置于四化同步发展的大框架中来,与相应的土地制度改革联系起来,给予农民公平的发展权利,实现农村和城市的统筹发展,农业、工业、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2.建立并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明确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
完善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制度。实行对农业的适度补贴,是国际上通常的做法,也是必须的手段。扩大农民使用良种补贴范围,加大对农民购买农机具补贴力度,完善对农民收入直接补贴政策,对农业保费给予补贴,对农业保险机构提供适当的补贴,建立农业灾害补助制度、农产品市场风险补助制度等。
改革农产品价格体制。要重视市场机制配置生产要素的决定性作用和调节供求的积极作用,合理利用价格杠杆,调整农产品收购价格,是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内容。从国际经验看,各国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发展阶段后,大都经历了农产品价格的结构性上涨。农产品价格的合理上涨,有利于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市场对工农、城乡收入分配格局的自然调整,我们要从城乡统筹、从全局来看待农产品价格调整问题。当然也要考虑居民的承受程度,采取循序渐进的做法。
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针对我国粮食主产区建设过程中的困境和矛盾,根据经济外部性理论,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晰中央政府、粮食主产区和粮食主销区在粮食主产区建设中的责任,形成“粮食主销区支持粮食主产区,发达省份反哺欠发达省份”的补偿格局。
3.建立与农民市民化大趋势相适应的城乡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调整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采取拆并、重组等办法,合理整合市、区(县)两级政府综合管理部门,打破城乡分割的行政机构设置,形成城乡一体、高效规范的社会管理机构体系。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社区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制度。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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