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吉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1946年生于山东梁山县。197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1981年获清华大学核环境工程硕士学位,1984年获美国辛辛那提大学环境工程博士学位。曾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现兼任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能源与环境、大气污染控制工程。主持全国酸沉降控制规划与对策研究,为确定我国酸雨防治对策起到主导作用。建立了城市机动车污染控制规划方法,推动我国机动车污染控制的进程。深入开展大气复合污染特征、成因及控制策略研究,发展了特大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的理论与技术方法,推动我国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的联防联控。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代表性著作有《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燃煤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技术手册》、《酸沉降临界负荷及其应用》、《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燃烧源可吸入颗粒物的物理化学特征》等。获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