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业地球化学与城市地球化学密切相关
农业地球化学是运用地球化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农业环境中物质迁移、转化、累积的过程和途径。除由于自然因素所导致的农业环境中元素的循环外,城市系统和农业之间存在着物质交换,特别是城市环境富集的元素对农业环境的输入。因此,对于小区域,特别是局部地区农业地球化学的研究与城市地球化学的研究紧密相关,不可分割。
3)大气、水是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主要介质
在区域尺度上,地质地球化学作用过程是元素在各圈层间分布分配的主导因素。但在局部地区,人类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这种作用的进程,甚至改变了元素迁移转化的途径。杨忠芳等(2005)对成都农田区大气干湿沉降、灌溉水和化肥年输入Cd、As、Hg和Pb的对比研究表明,大气干湿沉降是农田区这些元素最主要的输入途经,而非施肥和灌溉。
城市居民生活、工业经济活动所造成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通过大气扩散、流水迁移,由大气沉降、污水灌溉造成农产品质量下降。其中大气污染由于扩散范围大,是影响局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原因之一。
4)绿色食品基地的建设必须制定大气、大气尘质量标准
绿色食品基地的建设的七项标准之一,就是要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土壤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环境措施,使环境持续稳定在良好的状态下。而绿色食品基地的选址,考虑到交通便利,通常距城市不是很远,城市居民生活、工业经济活动,特别工业生产所造成的大气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影响最大。
目前绿色食品基地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和综合污染指数相结合的方法。当产地环境的各单项污染指数小于1,适合发展A级绿色食品;当单项污染指数大于1,而综合污染指数小于1时,也适合发展A级绿色食品。否则不适合绿色食品的生产。这里的环境质量评价,主要考虑了土壤环境质量,而目前大量的研究显示,农产品中污染元素的富集,不仅与土壤环境质量相关,而且与大气环境质量密切相关。因此,加强和规范绿色食品基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迫在眉睫。
我国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分为三级,分别适用于三类不同的地区。一类地区通常是指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疗养地等;二类地区是指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名胜古迹和广大农村地区;三类地区是指大气污染程度比较重的城镇和工业区,以及城市交通枢纽等。通常所说的一个地区的“大气已被污染”,就是指该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已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2000年4月1日实施的《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标准》虽然调高了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但空气质量控制的参数依然为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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