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很长一段时间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受到一系列政府机构、地方政府、中央部门以及当地部门分支机构的管理。虽然国有企业为经济作出重大贡献,但自从20世纪90年代早期开始,国有企业业绩便不断下滑,官方公布亏损的国有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与非国有企业相比,中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经济低效、投资不足的问题(caoetal,1999),而问题产生的根源就在于政企不分以及产权不清晰(Steinfeld,1998)。为了激活国有产权、提高企业效率,中国政府决心推动国有企业向“公司制”转变,而公司化就是私有化的一个重要步骤。
中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直接促成了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与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对国有企业能否成功改制,证券交易是否正常运行至关重要(Mookerjee&Yu,1999)。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正式宣告着,中国国有企业的治理将从政府移交给资本市场。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中国的股票市场迅猛发展。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到1993年年底,中国股票市场价值就已经超过印度尼西亚,相当于菲律宾和阿根廷股市价值之和。和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一样,中国的股票市场起着资本调节的作用,将国内外资金引向中国经济最具发展价值的行业。借助股票市场,政府不再继续向损失企业提供贷款,让其置身于市场规律之中(M00keljee&Yu,1999)。
在股票市场建立之后,中国大量国有企业通过上市私有化改变了所有权结构。但是,20世纪90年代初旨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改革并没有带来显著效果。这是因为我国国有企业在上市后存在“一股独大”和“股权分置”两大顽疾。首先,南于历史的原因,上市后的国有企业股权仍高度集中在政府手中。根据公司治理理论,股权高度集中会造成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严重代理问题(}toldness,2003;shleifer&vishnv,1997)。在我国“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大股东侵占小股东以及上市公司利益的事件不断发生。面对这种不合理的股权结构,调整的办法就是进行国有股减持。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定为国有资本战略性退出市场竞争性领域。在党的十六大的号召下,中央政府随即出台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政策和规定,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披露管理办法》,对国有产权转让的方法、信息披露以及监管制定了措施。
其次,国有企业上市时将股票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三类,其中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正常流通。这种股权分置现象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扭曲资本市场定价机制,资本流动存在非流通股协议转让和流通股竞价交易两种价格,公司股价难以对大股东、管理层形成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因此,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改革势在必行。
不管是国有资本的战略性退出还是股权分置改革,都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资金供给问题,即是否存在具有资金实力的国有资产承接主体?国有股的减持以及股权全流通,都意味着股票供给的大大增加。如果股票供给与资金需求严重不平衡,就会导致股票二级市场的崩盘。第二,引入什么样的国有资产承接主体?要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不仅需要引入新的股东,实现股权多元化,而且需要引入拥有先进企业制度和管理经验的股东。虽然改革开放以来非国有投资者成长很快,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国有资产,非国有投资者的投资能力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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