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 水质采样点设置的基本原则
1)代表性:具有一定的汇水面积,相似类型在监测范围内有较大的分布面积,避免地面结构过于复杂。
2)安全性:保障采样者和采样器安全应该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特别是在雨天和暴雨天,需要制定安全保证和救助措施。
3)易达性:方便到达,必要时应该整修道路和建设必要的栈道等设施。
4)满足统计要求:对于复杂的区域,要设置足够的采样点。有前期监测资料时,可根据项目要求、区域监测项目的变异系数进行统计分析,科学地确定采样点数量;没有前期监测资料时,每一汇水单元类型都应该有采样点;对区域变异大的汇水单元类型,至少设置3个以上的采样点。
5)区别对待三种不同目标(过程、总量和项目效果)的监测布点。
2.5.4 采样技术
1.采样频率
依据降水过程和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的规律、特征曲线及费用函数曲线确定监测取样的时间频率。根据已有资料和研究初期的监测资料,判断不同空间区域或城市功能的水文污染负荷特征曲线,以特征曲线为量度,初步确定出各监测点不同雨次的监测取样频率。
对于降水非点源污染,只在降水发生时进行监测,一般要求能够对暴雨形成过程进行高频率大采样,并测定环境因子和测定流量。样品的采集可按目的要求分为季、月、雨次及降雨过程等进行。对于非降水非点源污染,常年都可能发生。一般可根据污染特征,按季节采样,每一季节监测污染物的曰变化。
根据取样时间频率,分为低频率常规监测点和高频率重点监测点,低频率常规监测点主要分布于大型居民居住区、工业区、文教区、商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水文节点,高频率重点监测点主要分布于重点监控地区的重要水文节点。
低频监测点每年至少监测7次,其中包括3次降雨径流过程,且至少有l场日降雨量大于25mm的大雨过程;非雨期每季节监测1次。高频监测点每年至少监测15次,其中包括7次降雨径流过程,且至少有2场日降雨量大于25mm的大雨过程和2场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暴雨过程;非雨期每季节监测2次。每次降水过程按流量消长曲线确定采样数目,中雨至少采样5次,大雨至少采样8次,暴雨至少采样l。次,初期径流每5-10分钟采样一次,降雨后期可适当延长采样的时间间隔。采样时同时测定和记录流量,条件不允许的(如在地表进行采样监测),可在降雨监测数据的基础上,采用降雨径流模型得到径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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