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采伐和木质林产品使用改变了森林和大气之间的自然碳平衡,木质林产品碳核算是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一个重要内容,并被包含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议题中,且LUI。UCF碳储量变化是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我国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质量并认识我国木质林产品的碳储量变化,通过查阅公开发表的文献和外业调查的方法以及与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测定相结合的方法获取木质林产品碳储量估算需要的诸如基本密度、含碳率和使用寿命以及不同行业的木材消耗强度等基本计量参数。《中国木质林产品碳储量及其动态变化》对谈判中木质林产品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突出了公平性原则,首次提出碳质量概念并用其评价产品储碳效果。
木质林产品碳储量基于不同分类途径进行估算。首先基于FAO定义分类途径,以IPCC方法学框架为指导,应用储量数据法和逐步递归方程估算我国木质林产品的碳储量以及进出口木质林产品的碳储量;采用蒙特卡洛模拟分析碳储量结果的不确定性。然后在产品用途分类途径基础上,采用灰色系统模型预测我国建筑业和煤炭业的未来发展趋势,通过木材消耗强度法推算我国不同行业木材消耗情况,采用国家专门方法来分析我国不同部门消耗木材的碳储量变化。从数据获取难易的角度,按产品用途分类途径要优于FAO定义分类途径。从目前碳储量估算结果来看,我国木质林产品是一个增长的碳库,也是木质林产品净进口国,因此应用储量变化法对我国较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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