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特别提款权使用范围和增强其流动性的理想方式是让其进入商业领域,亦即开辟特别提款权的私人交易市场,使其不仅限于官方往来。然而,下列原因导致推进私人使用特别提款权的努力收效甚微:(1)不同于货币代表者对于货币发行者的请求权,特别提款权并非针对IMF的请求权,而只是对IMF成员国持有的可自由使用货币的潜在请求权;(2)特别提款权的价值和收益不是由市场决定,而是由IMF决定并反映其组成货币的价值和收益,从而不能自由地针对供求变化做出回应;(3)私人市场业已发展出各种替代金融工具,能够代替特别提款权起到汇率对冲的作用。②因此,短期来看特别提款权商业化的可能性并不大。在此情况下,较为现实可行的做法是为IMF成员国提供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的更多机会和动力。开设IMF“替代账户”(SubstitutionAccount)是一个可能的选择。这一设想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提出并引起热议,在目前改革国际储备体系的讨论中又再度受到关注。替代账户的基本内涵是建立一个IMF统一管理下的单一储备账户,发行特别提款权债务凭证。成员国用其美元或其他外汇储备购买债务凭证获得相应债权,并可以特别提款权自由换回其原有外汇储备,IMF则使用由此获得的外汇储备进行投资并向成员国支付利息。特别提款权替代账户可以为储备持有国提供替代投资选择,同时也有助于减少对美元的过度依赖,在更深层的意义上则是IMF集中管理成员国外汇储备的一种手段。事实上,周小川行长2009年提出的关于建立IMF开放式储备基金的设想正是对替代账户制度的重申和阐述:“基金组织集中管理成员国储备,也将是推动SDR作为储备货币发挥更大作用的有力手段。基金组织可考虑按市场化模式形成开放式基金,将成员国以现有储备货币积累的储备集中管理,设定以SDR计值的基金单位,允许各投资者使用现有储备货币自由认购,需要时再赎回所需的储备货币,既推动了SDR计值资产的发展,也部分实现了对现有储备货币全球流动性的调控,甚至可以作为增加SDR发行、逐步替换现有储备货币的基础。” 创立以特别提款权计价的资产也有助于增强特别提款权的吸引力。2009年,IMF在历史上首次批准发行总额为1500亿美元的特别提款权债券,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体认购积极。其中,中国认购不超过500亿美元,巴西和俄罗斯分别认购不超过100亿美元。此举在为IMF提供应对危机所需资源的同时,也为新兴经济体庞大的外汇储备提供了分散投资的机会。而且,若能持续乃至常规地推出,这些以特别提款权计值的有价证券本身就能成为特别提款权“币值”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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