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实行“另起炉灶”外交政策,意在建立独立、自主的新中国外交,谈判建交即是这一政策的实践。既然是“另起”,也就必然要明确敌我,所以1949年11月8日周恩来在外交部成立大会上表示,“今天开辟外交战线,首先要认清敌友”。新中国成立后,很快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建交。周恩来对此曾解释说:“这些国家是真诚地愿意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的。因此,我们同它们很快地建立了外交关系。对资本主义国家和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则不能不经过谈判的手续,看一看它们是否接受我们的建交原则。我们不仅要听它们的口头表示,而且还要看它们的具体行动。”而且,非社会主义国家最初对北京都采取观望态度,一些还继续支持国民党政权。所以,在冷战大背景下,对于那些中共比较陌生的、缺乏信任的社会主义阵营体系之外的国家,通过谈判考察他们的建交诚意,了解对国民党政权的态度,以及确认“一个中国”的国际合法性,是北京消除疑虑、实现“另起炉灶”、建立新中国外交的必要步骤。中缅建交即是按照这一思路进行的。
1950年1月18日,缅甸外长藻昆卓致信周恩来,表示接到由缅府驻南京办事处转来的周在1949年12月21日的通知,并声明缅甸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日,国民党驻仰光大使已获得与他们断绝关系的通知,因此他们的大使馆即告关闭。缅外长还提出缅府要委任前缅大使馆一等秘书兼驻昆明总领事吴辟为临时代办,由其出席建交谈判。对此,中方计划“谈判第一步由我方口头向缅方代表提出中缅建交的允决问题,由缅方答复,如答复圆满,第一步告结束,然后进行第二步,双方交换使节之谈判”。1950年4月下旬,缅方谈判代表吴辟到达北京。随后,1950年4月29日、5月5日和5月12日,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同缅方代表吴辟三次就建交问题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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