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理论·方法·应用》以我国地级资源型城市为研究范围,将我国地级资源型城市按资源种类分为煤炭城市、森工城市、石油城市、有色金属城市和黑色金属城市五类,并选取不同发展阶段的代表性资源型城市(即煤炭城市——黑龙江省鹤岗市、双鸭山市和山西省朔州市,石油城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山东省东营市,森工城市——黑龙江省伊春市,有色金属城市——安徽省铜陵市、辽宁省葫芦岛市,黑色金属城市——辽宁省本溪市)作为典型现状调查对象和评价单元,综合运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和神经网络评价法,对各资源型城市评价单元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定量的评价与分析,结合资源型城市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分析结果,找到影响资源型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因素,以此提出资源型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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