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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程序合法性研究:以刑事诉讼法为范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24158
  • 作      者:
    李奋飞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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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奋飞,1972年5月生,河南上蔡县人。1995年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获理学学士;2001年、200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多元化纠纷解决研究中心研究员。 代表性学术成果:《失灵——中国刑事程序的当代命运》(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刑事诉讼法)法律法规精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有一种力量——转型社会的法治细节》(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版)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法学家》、《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及随笔70余篇,出版法学著作和法学教材1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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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程序合法性研究:以刑事诉讼法为范例》在充分论证程序合法性正当性的基础上,结合案例围绕程序合法性的保障问题——程序违法的遏制和制裁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分析了程序违法的立法成因以及中国现行程序性制裁制度存在的内在缺陷,并就程序性制裁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建议;讨论了与程序性制裁有关的三个重要的司法制度,即确保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司法审查机制之构建以及辩护制度之完善。该研究对于时下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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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这种对人性的分析和对法治的推崇对西方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英国著名哲学家休谟指出:“在设计任何政府体制和确定该体制中的若干制约、监控机构时,必须把每个公民都设想为无赖之徒,并设想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谋求私利,别无其他目标。”英国思想家霍布斯也是一位“性恶论”者。在霍布斯看来,人在本质上是自私自利的、充满恶意的、野蛮残忍的和富于攻击性的。在自然状态中——霍布斯用来说明没有组织政府的一个理论建构——每个人对于他人都是狼,而且在充满仇恨、恐惧和互不信任的气氛中,每个人都始终与他人处于战争状态之中。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贝卡里亚也是“性恶论”的支持者,他在《论犯罪与刑罚》中谈道:“我们向人的心灵作了调查,在那里……没有一个人为了公共利益将自己的那份自由毫无代价地捐赠出来,这只是浪漫的空想。只要可能,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希望约束别人的公约,不要约束我们自己,都希望成为世界上一切组合的中心。”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国家权力理论产生的基础也是人的“性恶论”,他们认为,人的本性并不是尽善尽美的,而是存在丑恶、自私等不完善的方面,尤其是人的道德的天性完全不能普遍抗拒权力的腐蚀,正是从这一理论前提出发,他们才主张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政治制度。
    卢梭的国家权力理论是建立在人的个体的“性善论”和整个人类社会的“性恶论”之上的。可以说,卢梭是一个“社会性恶论”者,而不是“个人性恶论”者,他信任的是个人本性,憎恶的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在卢梭看来,人本来是善良的、纯朴的、富有同情心的、乐于帮助别人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艺术的进步,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了社会状态,人类本性中美德和优秀的道德品质的退化也由此开始。道德的异化和退化的社会,又造就了一批邪恶的个人。在卢梭看来,“我们的风尚里有一种邪恶而虚伪的共同性,每个人的精神仿佛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我们不断地遵循着这些习俗,而永远不能遵循自己的天性。我们不敢再表现真正的自己;而且在这种永恒的束缚之下,人类便组成了我们称之为社会的那种群体。因此,我们永远也不知道,我们是在和什么人打交道。”所以,卢梭认为,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尽管人们穿着丝绸的衣服,然而内心却充满着邪恶。就道德的角度而言,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的人,并不比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更拥有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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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第一章 程序合法性之概说
第一节 基本内涵
第二节 历史嬗变
第三节 诉讼地位

第二章 程序合法性之根基
第一节 法治理论
第二节 分权制衡理论
第三节 人性理论
第四节 人权保障理论

第三章 程序合法性之价值
第一节 刑事程序价值之概说
第二节 程序合法性之结果价值
第三节 程序合法性之过程价值

第四章 程序合法性之违反
第一节 程序性违法的主要表现
第二节 程序性违法的本质危害
第三节 程序性违法的立法成因

第五章 程序合法性之保障(一)
第一节 遏制程序性违法之路径选择
第二节 现行程序性制裁制度之缺陷
第三节 程序性制裁制度之重构

第六章 程序合法性之保障(二)
第一节 确保司法权的独立行使
第二节 司法审查机制之建构
第三节 辩护制度之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关于“程序”的断想(代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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