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教律法研究:以法律文化为视域》:
一、律法是一种传统法律文化
在法律文化视域下,犹太教律法可以被看作整体的、动态的法律文化体系。作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律法是犹太人的信仰藩篱、伦理规范、生活之道和精神家园。具体地说,犹太教律法被认为来源于神的启示和诫命,是神人约的主体内容;律法是犹太教和犹太人的伦理规范,是伦理善恶的判断标准;律法是犹太人的行为模式和生活之道,也是犹太民族精神的体现。律法作为传统法律文化,既是一种古代文化的遗存,也是一种现实的文化表现。律法当中不仅包含神圣者启示的诫命和律例典章,而且凝聚了历史进程中不断丰富、不断增添的社会文化因素,因而是一种累积的传统。
所谓“传统”,不只是指一个历史的过去事件或文本,而是包含着群体、事件与文本三个要素,是讲述群体所经历的事件以及群体对这个事件的记忆和理解的文本。传统不只是过去的东西,也是对现在和未来能产生定向性和规定性影响的东西。传统一方面意味着深远的根源,一方面意味着持续的存在。传统既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实践方式。传统既是规范制度,又是精神价值,它意味着长久的活力和生命力。所谓“法律文化”,如前所述,它既是一种用文化眼光观察和认识法律现象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也是一种具有实体内容和对象化的文化结构,这两个方面是互相联系着的。可以说,法律文化是一种包括历史与现实、静态与动态、主观与客观、过去与现在在内的人类法律实践和活动的一种文化状态。
犹太人的传统是一个宗教传统。宗教传统不仅有信仰、礼仪和习俗,而且有相应的组织和信徒。也就是说,犹太教是制度性的宗教。律法作为犹太教的核心内容,是一种传统法律文化。犹太教律法不仅是一种规范和秩序体系,也是一种价值和意义系统。律法不仅揭示特定时空中的民族生活样态和生存方式,也揭示出特定人群的心灵世界、信仰观念和价值追求。律法传统既是历史,又是当下,是文化结晶与文化传承的表现。作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律法不只是过去的东西,而且是对现在和未来都产生定向性和规定性的东西。在犹太教和犹太人的历史上,律法曾发挥重要的社会文化功能,如秩序维系、公义追求、传统塑造等。作为一种现实的文化表现,律法在当今世界的社会文化与规范体系中仍然有着存在和发展的空间。
二、律法被认为来源于神的诫命和启示
根据古老的圣经犹太教传统,《托拉》律法被认为来源于耶和华神的诫命和启示,即由犹太人的先祖摩西在西奈山接受的由神直接颁布的诫命。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十诫”是刻在石板上,后来存放在犹太教的会幕或圣殿里。换言之,《托拉》律法是上帝通过摩西传给犹太人的话语,是被记述下来的“成文律法”。到了拉比犹太教时期,犹太教经典《密释纳》被称为“口传律法”,据说也是上帝在西奈山授予摩西的,只是摩西没有记载下来,而是以世代口头相传的方式流传下来的。①正如《塔木德·阿伯特》开宗明义指出的:“《托拉》,摩西受自西奈,传之于约书亚,约书亚传众长老,众长老传众先知,众先知则传之于大议会众成员。”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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