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知集:传统文化与现代价值》:
也就是合理、适宜。《孟子·告子上》云:“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这是说,仁即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本质,义即人作为人所应走的路,也即人的行为准则。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又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左传·成公二年》)这是说,义是人内在的仁的体现,也即符合仁的要求的行为,把这种行为规范化而制定的礼仪制度,就是礼。人的行为符合了礼,也就符合仁义,从而产生利。换言之,利人利己的原则(“义”)是要靠制度(“礼”)来体现、贯彻的;只有按照利人利己(“义”)的原则处理社会矛盾,才能取得民众的拥护,取得长期的利润最大化(“利”)。换言之,在处理社会矛盾关系时,只有按照利人利己(“义”)的原则办事,才能取得民众的拥护,取得长期的利润最大化(“利”)。
由此可见,孔子富民思想的特点是既主张富民、惠民,又主张“见利思义”,反对“放于利而行”,这体现了中道的原则。《中庸》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朱熹注说:“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大小、厚薄之类。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后用之,则其择之审而行之至矣。”(《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孔子对中庸非常推崇,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他把具有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思想内涵的中庸哲学观作为常道,即正常的、经常的法则,贯穿于一切事物的发展之中,这一特点在他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思想中同样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二、孔子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思想
1.生产思想
重视农业生产是先秦各派思想家共有的经济观点。在古代,农业是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农业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生活,也影响到统治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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