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中等收入陷阱的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公共管理学术前沿文库)》:
制度漏洞必然导致一系列负面后果。由于制度漏洞的存在,生产要素未能充分市场化,权力对稀缺资源的垄断导致寻租空间的大量存在。为了应对竞争劣势,一些民营企业不是想方设法去“修炼内功”,而是处心积虑地建立和经营与官员的关系网,甚至不惜为此行贿。官商勾结的结果是制度漏洞被强化,而不是被修补。于是,糟糕的结局出现了:人们常常不是按照正式规则来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而是按照潜规则来进行不正当竞争。这就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不难理解,一些原本在本国循规蹈矩的洋企业,到中国以后也很快学会了行贿,因为不遵守潜规则很难行事。而潜规则恰恰是制度漏洞的体现。潜规则盛行的经济体是很难有发展后劲的,因为潜规则会从根基上瓦解一个经济体的制度竞争优势。中国现在所面临的产业升级的困难,恰恰是制度缺乏竞争优势的体现,而制度竞争劣势则同制度漏洞有密切的联系。
(四)网络社会管理薄弱
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主体与现实社会管理的主体一样,具有多样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也是网络社会管理薄弱的重要原因。目前设计网络管理的只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几种法律法规,而且关于网络犯罪、网络违法的认定非常笼统,缺乏较强的可操作性。如何将网络民意纳入决策渠道也需要法律的规范,否则就会根据该案件受到网民关注的程度大小而启动不同的审判程序,甚至会因为网络众意的干扰而随意违反法律程序和规定。以“药家鑫案”为例,为了广泛听取民意,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征集民众意见。事实上,该案件在审理之前就已经征求了民意,对于违法犯罪的事实,适用罪行法定原则等,是按照法定程序和事实依据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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