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带海外华文儿童文学典藏:十七岁的猫》:
苔丝喜欢打猎,她能通过斯万穿的鞋知道今天是否会打猎。若是斯万有几天没打猎了,苔丝会叼出一只打猎的鞋放在斯万面前,自己对那只鞋嗅了又嗅,然后抬头眼巴巴地看着斯万爸爸。
苔丝稍大一点儿,斯万给自己的太太卡琳娜买了条平常的小狗。卖狗的人说他的兄弟姐妹都有了E字打头的名字了。斯万把这男孩儿狗在车里安顿好,往家的方向开。
拧开收音机,猫王Elvis的歌飘了出来:“It’s now or never!”对呀,斯万想,为什么不呢,Elvis,可不就是个好名字! 猫王Elvis进了家门,苔丝不拿正眼瞧他,或者干脆就装作根本没看见。她突然连路也不大会走了,开始抵着厨房的墙蹭呀蹭的,一点点蹭到楼梯口,这才慢腾腾地爬到二楼去。大概有一个星期,苔丝坚持待在二楼,不肯和大家伙在一起社交社交。
不过慢慢地,苔丝不无尴尬地下楼来了。她开始慢慢地走近猫王,然后,过了一阵子,开始用嘴巴给小猫王盖起被子来,举手投足简直就是个小妈妈!斯万想,还好,添的是个弟弟,如果是妹妹,还不知苔丝如何打翻醋瓶子呢。
不管怎么说,打猎的事,猫王虽说是个男孩儿,却插不上手,这和年龄无关,因为苔丝才是猎狗。打猎时斯万需要的总是苔丝。猎狗是那样的一个好帮手,走在森林里,让猎人更踏实、不孤独。而且它懂得如何给猎人以帮助。
苔丝固然喜欢打猎,但有时碰上天气不好,天色又早,苔丝就会耍些娇气,不是很情愿呢。不过斯万从来都不担心。苔丝也就是垂头低迷个十分钟,然后,她准保一抖脖子,精神抖擞地上路了。 苔丝是在十一岁时去的,病了,心脏不好。最后的那一天,她倒在家里,只有猫王在她身边。猫王似乎什么都明白,整整一个星期没吃东西,也不愿意跑到屋外去。
有一天,斯万跟人说起他二十年前的猎狗苔丝,是因为来客看到了一张照片。三十出头的斯万,比如今瘦,整个人还没有松弛,有年轻的披头士的味道。天就要大亮了,前方有一头鹿在朝霞里,斯万背着一支莱福长枪,在照片的后半部半蹲着,那里还有着林中的暗影。倒在晨光中的鹿,闭着眼,以一种美妙的身姿睡着了。白桦林中的叶子,是秋天的叶子,厚厚地铺出一片纯净的金黄。斯万怀里抱着一只黄色的狗,体型不大,毛顺溜溜,看上去安然而宁静,没有张狂和冲动,她放松地依偎在斯万的怀里。
“那就是苔丝。”斯万说。
“好漂亮的照片!”来人不由赞道。斯万兴奋起来:“喜欢就送给你!”不过斯万把镜框拿到半途,又缩回去了,重新把它搁在书架上——他舍不得。
自打苔丝以后,斯万还有过一两只猎狗,但都不如苔丝那么如斯万的意。他后来就干脆断了再养猎狗的心思,自己独自去打猎。
走在和苔丝一起活动过的林地,许多往事还会浮现出来。“某年某月,我们在露他霍特打过一只野猪;某年某月,在松斯莱特打过一头鹿。”如果斯万说到打猎,说到“我们”,那指的不是他的老婆,也不是别的什么人,说的就是他和苔丝。
斯万每年都在打猎的季节背着枪在思尔肯的林子里走走,在每年的秋冬。一个个秋冬过去,斯万的家里,特别是门厅和工作间的墙上已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鹿的头骨。岁月也走着,走得比想象的还要快。
有一天,他躲在林子里,前方出现了一头鹿。它扭着头,却可以长时间保持静止,随时可以奔跑的静止,在一片静止的森林中,在树木和岩石之间,似乎随便一个欠身、一阵风、一声鸟鸣,就会使它立即运动起来。然而,谁也说不准,它自己愿意选择什么来打破这静止的站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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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文学理论家方卫平
★书系所选作家自身的境况不尽相同,有的祖辈漂泊海外,在海外出生,在海外受教育,家族几代人都生活在海外;有的在国内出生,在国内受教育,是近十几年定居至海外。但无论是何种情况,他们的心里都装着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华文。
他们用华文写作,用华文思考,用华文感知这个世界,用华文品味童年的无边魅力,可以说,华文是他们维系中华族裔根基的纽带。
——儿童文学理论家、出版人孙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