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近年来的一部学术论文集,收录论文二十余篇。其中,主要涉及儒家政治哲学、道德哲学、生态环保哲学等内容。
儒家对政治权力的源头、合法性、权力分配与制衡等,有其系统论说、制度与实践。儒家重视社会力量的培植、社会自治、士大夫参政及言路开放。儒家的“道德的政治”就是要坚守政治的应然与正当性。儒家学说中的政治正当性,即认为政治权力之根源在天、天命、天道,之根据、本位在人民、老百姓、农工商,之基础是广阔的民间社会空间、民间力量及其自治,之指导、参与、监督与言责则在士人。中国传统的政治文明中(包含理念、制度、实践、民俗诸层面)的许多遗产,值得人们认真地去思考与创造性转化。
以“仁爱”为核心价值的儒学精神,在今天与未来的世界上,在文明对话与全球伦理的建构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仁爱”与基督教“博爱”的价值有很多可以沟通之处。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交往关系,以及人自身的身心关系方面,儒家有极其重要的资源,尤其是“推己及人”、“将心比心”的“恕道”、“推爱”“推恩”的方式,值得珍视。“爱有差等”是具体理性、实践理性,恰可证成普爱。儒家的人己、人物关系论,是交互主体性的。世界在成己、成人、成物等推扩的过程中存在与发展,这对君子人格成长与心理调节等方面有其现代意义。以上诸方面予以创造性转化与重建,有益于和谐世界的建构。儒家修身成德之教有益于当代公民社会的公德建设。
儒家对生态系统的认识是在容纳天、地、人、神诸多要素的“天地”概念下展开的,这是一种整体论、系统论的观念,以“和”为条件的不断创生是他们对这个生态系统的根本认识。他们对“天地”的创生现象持有价值判断的观念,肯定天地万物皆有内在价值,要求一种普遍的生态的道德关怀,而他们对人性、物性的辨证认识又同时清楚地表明了一种生态伦理的等差意识,或曰不同伦理圈层的区分意识。从儒家“天人合一”的理念看,生态伦理作为一种新的伦理范式其确立的基础必须建立于对人性的重新反思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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