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秋风和煦,百花凋零。
在我三百九十九岁生辰当天,师父风和璧为了给我点儿惊喜,不知从哪儿抓来一只老鹰骑在上面俯冲而下,吓傻的老鹰撞塌了大棚,也吓死了我三位宾客。
事后师父赌咒发誓说那三个老家伙是存心憋着一口气想嫁祸他,因为他们已经三百二十岁了,随时有可能两眼一翻永登极乐。
一般的精怪顶多就是三百岁的寿命,这几个人应是“近朱者赤”,搭着我跟我师父多活了几年。
因为这件事,我三年都没有搭理师父。
后来我才知道,那三个老家伙打算在我生辰之日将我干掉,调料都准备好了——因为我身为一只芦花鸡,活了近四百年,模样还跟十五六岁的姑娘一样邪乎,太让人愤懑了。
想来在他们眼中,我就是古籍中的唐和尚,烹了我的肉,说不定还能枯木逢春一番。
之前我师父将我盯得太紧,他们也没有活腻,遂一直等到老了才下手,要是东窗事发了,也活够了本。
看透世事的我开始随着师父闯荡江湖。
其实也是没办法……
在我那三位老友死之前,他们就传了一个假消息出去——当年,我师父风和璧携了世上仅剩的一只凤凰跑路。
一石激起千层浪,于是大伙儿都来追杀我们来了。
师父跟我说到这事的时候,我还挺不乐意的。
我是喜欢作凤凰打扮没错,可真身却连凤凰家的老亲戚都算不上,属于食物链中比较悲催的芦花鸡一族。
说起凤凰一族,也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四百年前被人趁虚而入,全族都死光了。
对于整个精灵界来说,那次圣战也伤亡惨重,但凡有点儿能耐的都没活下来,龙族仅剩的三尾龙也不知所踪。剩下的精怪实力非常平均,我师父算是里头数一数二的。
我师父是老龙家的亲戚——蛟。他已经快一千岁了,但是模样还是遭人记恨的十八岁少年。
对于那场战役,师父讳莫如深,其实我私下觉得,贪生怕死的师父肯定是避难去了,他没经历过那些大场面,所以编都没法编。
总之,这次的追杀,师父不甚放在眼里,因为膘肥体壮,任性。
师父平日的消遣便是时不时地到那群小精怪处拉仇恨,拉满之后,再一个大招,将那群小喽啰一招放倒。
这种欺凌弱小的行为直接导致我后来命运多舛,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我在师父的庇护之下连情窦都没有开过,但是开起来的时候,却毫无征兆,十分迅猛,后来想想,的确是晚节不保。
遇到顾辞之时,他未及弱冠,只是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翩翩少年。
那日,师父闲着无聊,又去骚扰小精怪了,后来他同我说,没能及时将我这情根掐断,是他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
幼时,师父总爱跟我说七仙女与董永的故事、白娘子与许仙的故事……堪堪听得我睡眼朦胧,我当时就想,我的丈夫,即使不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也得带着可口的七彩蜱虫吧?从未想过,我的丈夫会是一位凡人。
扯远了,且说那日我正在打盹,一条蛇趁我不注意,便要张开那血盆大口吞了我。
“还是一条有口臭的蛇。”我不满地对师父回溯道,“说时迟那时快,那凡人便拿剑刺伤了那条蛇,身姿矫健、风流倜傥。”
师父瞪了我一眼:“于是你就喜欢上他啦?”
喜欢上他?那只有肤浅的女子会做的事情吧?
无奈,我就是那么肤浅的女子。
似乎有一双翻云覆雨手,将这段我随手便能化解的危机变成了英雄救美。
我想,我是真喜欢上顾辞了。
喂,顾辞,等到你二十岁的时候,我将身披红霞,成为你的新娘。
第一章
白云苍狗,一晃二十年。
“都让让都让让!不是就丢个人吗?有什么好看的!”话音未落,只见一位面带嫌弃的小厮拨开了人群,对着后面抬着我的四个人说,“我数一二三,大家把她呼猪圈里。”
随着整齐的口号声传来,“呼”地一下,那四人厌恶地一记远投之后,猪圈屋顶砖瓦碎裂开,周遭的景物如星屑般从我眼前划过,我只来得及看了一眼猪栏,一阵剧痛传来,就生硬地卡进了猪栏里。
正当我晕晕乎乎地伸手去揉揉那将断掉的老腰,就听到“嘶”的一声,我背后的衣裳撕裂了。
在任何时候,我都觉得丢脸比丢屁股难看得多。
所以我的第一反应是赶紧把脸上的大红色绸缎拢了拢,确保别人看不见我的脸之后,才咬牙发力,企图把自己的屁股从猪栏里解救出来。
即便这是侵犯妖权的窝囊事,我也低调地没有惊呼,全程高贵冷艳地紧捂着面纱。若是让围观的这些人类将我认出来,我这老脸就没地方搁了。
我身为一只近五百年的精怪,却被这等屁民这么丢来丢去的,说出去也实在没脸。
如果我二十年前没有蠢到自封法力,你们丢我一丈试试!我心里愤愤不平地想道,当年我同我师父叱咤大荒的时候,是何等的所向披靡,一般的小精怪看着我都是绕道走的。
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如今师父被人关了起来,我没了法力,当初那些小精怪就开始作威作福了。我竟沦落到被一群屁民扔来扔去的,说来也真让人老泪纵横。
猪圈外头的一位小厮狠狠地啐了我一口:“半大的姑娘了,居然自荐枕席!要不是我们少爷大发慈悲,我们直接把你呼猪笼里!”
小厮的信息传达得恰到好处,顿时满足了围观群众的八卦心理,一时间,咒骂声不绝于耳,诸如——
“芦小花,别遮了,你的脚飘香万里的,对于你来说,捂住脚比遮住脸有用。”
“就是,你的脸早就没了,哪儿还用遮呢。”
我垂死辩解了一声:“我不是芦小花!”
我这欲盖弥彰的解释,瞬间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
“哟嘿,她那点儿智商还敢狡辩……”
……
他们能分毫不差地将我认出来,也不是他们天赋异禀,而是我的个人体征太明显,这八荒六合之中,找不出第二个同我一样倒霉的人。一百年前,我便得了连师父都束手无策的脚疾,其威力蔓延至今。
这么说吧,因为我的脚的关系,这方圆百里,没人再敢直视泡椒凤爪。
我想到自己的脚,颇为忧伤,大家私下都说我在裙子下面夹了个屎盆子,所以脚才会那么臭的。
其实都是污蔑!
屎盆子哪有我的脚臭啊!
我把自己当成一盆水来来回回地泼了无数次都没人敢接的原因,可不就是因为这双脚吗?
我承认我自荐枕席的行为不是那么光彩。但是这事吧,谁还没点儿难处,也不瞅瞅他们那歪瓜裂枣的样儿。
要不是为了救师父,谁爱搭理你们。
想当年师父还在的时候,整个大荒的男人我都没看上。但如今方圆三百里内的活男人,已经被我在一年里我已经轮番创造机会相了个遍,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面生的了。
这次被我“自荐”的对象是植物成精的牡丹,属于外来人口,对我的战绩并无耳闻,简直是天机奇缘啊!我厚着脸皮去敲了媒婆的门,奈何那群媒婆皆是一群不敢屡败屡战的,我就只好扯了块大红布一裹,主动上门服务了。
我寻夫君的条件,原本是在妖中找,毕竟是同类嘛。无奈同类的嗅觉奇佳,我没走近他们十尺内,他们就溃逃了。
后来就变成了人、妖不忌。
到如今已经是人妖不忌了。
牡丹家族是闻名已久的女儿族,上万年来就没有出现过男丁。听说屋里的那位,便是盘古开天地以来第一位男丁。
鉴于大家都是有缺陷的人,我比来比去,还是觉得他比我更不堪一些,于是自降身份,送货上门。
没想到他竟然嫌弃我!
三丈,还差三丈,我就能将我这张惊为天人的脸往门窗里伸了,可惜功败垂成。牡丹一闻到味道,第一时间就派人把我丢猪圈里了。
“身为一个人妖,胆敢嫌弃我!等你见到我的脸,有你悔恨的时候!”我卡在猪栏里,自信感爆棚地想。
秋风萧瑟,月夜朦胧时,围观的小精怪终于散了。
我仍蔫蔫地蹲在熙熙攘攘的猪圈里,心想,行为艺术也不带我这样的啊!
经过一下午的发力后,我的屁股一寸都没挪出来,我寻思着,是不是得以毒攻毒、以退为进。俗话说,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拳头收回来,打出去才更有力量。
我深以为然,攥紧了拳头,用尽全力,使劲把自己往后一推!
我成功了!
原本横木只卡到了尾椎骨的地方,现在直接卡在了胸背上,直接完成了芦花鸡到王八的进化。
而我也终于意识到屁股跟拳头不一样,拳头收回来还能打出去,但是屁股收回来了,就取不出去了。
而且,我悲剧地发现,要是我不动,猪仔们可以一直当我是摆设,但沉默了一下午的我现下居然有动静了,那可就不得了了!一只小猪仔好奇地走过来看了我一眼,耸动的鼻子刚闻了我的脚一下,便嫌弃地不停后退。
居然敢鄙视我!我心中狂怒!
但凡你们这儿味道好一点儿,我也不会被丢到这儿来,居然还敢鄙视我!我瞪了那只猪一眼,它的一只蹄竟然已经在刨土了。
这样的动作不会是想把我顶出去吧?
“别惹我,我的祖上可是斗鸡能手,有这样的血统,我凶起来我自己都害怕。要不是我被卡住了,没法化形,不然肯定一个个啄死你们!”我出口威胁道。
在那只小猪冲上来之前,伴随着“哼哼”几声,我提早被身后那个猪圈的成年猪顶了出来。
在我被撞晕的那一刻,脑海里出现的竟是这件事:为什么新来的牡丹不看我一眼啊,要是他看一眼我,肯定会爱上我的啊!
晕倒的后果是,晕着晕着便睡着了。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天边已经蒙蒙亮了。我心下一惊,连忙将自己全身上下瞧了一遍,直到看见仍旧系在手腕上的铃铛时,才放下心来。
我摇了摇手中的铃铛,悄声问道:“师父,你还好吗?如果还好,就响响我的铃。”
我静静地看着铃铛,看到到它无风自动的时候,才松了口气,瘫软了身子,趴在地上看天边的日出。
红日还没有出来,霞光已经将大地遍染。远处不时有鸿鹄掠过,它们朝着红日飞行,好像像把天边那撮耀眼夺目的光芒衔出来一般,看得我颇为惆怅。
二十年了,我仍找不到将师父救出来的办法,说起来真让人泄气。
在这些年里,我的身体十分虚弱,连人形都化不出来。近几年才好些,能化形了,但是法力却近乎为零。
明知道师父只能听到铃铛响动的声音,我还是忍不住对着铃铛呆呆地念叨:“师父,我又被人扔出来了,现在这大荒的人真势力,不就是脚臭了点儿吗?嫁了那么多年都没有嫁掉。连鳏居多年的老头都看不上我,还有那女变男的牡丹……都怪我当年没有听您的话,跟那顾辞……”
这铃铛师父那儿也有一个,这铃铛本是我遇到了危险就呼唤师父用的,那么多年过去,竟变成了师父对我报平安的物件了。师父被关在桃花谷二十年,性命虽无大碍,却不知他过得好不好,有无被人凌辱虐待。
师父知道我失了灵力,单凭一己之力,是无法将他救出的,遂每日早晨便响一响铃,让我戒骄戒躁。没想到这一响,就是二十年。
我越说,声音便越小,最终化为了一声叹息。
……
展开
所以说,傻人有傻福,她遇上的人,都能真心待她。即使她笨,她贪生怕死,有诸多缺点,但是还是遇到一个完美的人,包容她所有的不完美。
愿你们所有人都能有小芦花的运气。
——新浪微博:笑颜如花vv
★一直就很喜欢这种仙侠文的,感觉l芦花好有爱,那种不服输的意志虽然芦花有点二,但有时瞬间被芦花的傻,二萌翻了,以及顾辞那若有若无的真情,那是男神啊,却为芦花做了那么多事,一直都在推动情节,勾着我的心。嘤嘤嘤?好期待上市啊!好希望芦花之后的发展啊!
——百度ID:煙染丶暖
★第一眼看都《芦花快跑》,先是想到了自己,后来就是唐悠悠。
其实,开始一点并没有很大的引起兴趣,反而是后来的尊上。尊上出场给我的感觉就是个杀阡陌,后来,发现其实尊上和杀姐姐不一样,各有各的特点,不过我想都有一张完美的脸啦。芦花是个十分励志的“芦花鸡”。芦花真的是个只坚强,坚持的芦花鸡,也是只附带蠢萌气质芦花鸡。(虽然我也是“芦花”,虽然我很具备“蠢萌”气质,但是,我似乎不大具有坚持不懈这点,也没有芦花那自称倾国倾城的容。)有着不知如何来的脚臭,虽然也会去掩饰,但是依旧坚持不懈,乐观。略有吐槽,依旧欢脱。为救师父,被人嫌弃,从未放弃,坚持不懈。坚强的芦花,尊上会陪着你喵,会有的要的。
——百度ID:烟若澜弦
★之前也看过很多古风的、奇幻的小说。但是,我从没见过如此逗比、欢快的古风奇幻小说!只是第一眼,就吸引了人的眼球。
记得上面有段评论,说尊上有点像杀阡陌,但又有点不像。我认为,尊上有些像白子画,或者可以说,尊上即像杀阡陌,又像白子画,当然,也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尊上心里是很喜欢芦小花,不过他有时像杀阡陌,把内心写在了脸上,有时像白子画,把情感藏在了心里。
芦小花,是我见过最最最最悲催的女主,也是最乐观的女主。像花千骨一样,被嫌弃,却依旧很执着。是条汉子!(汉子无敌了!这个世界是汉子的!)
我也是看了这篇《芦花,快跑》入了长歌大大的坑。希望《芦花,快跑》大卖!希望长歌大大多写些这样幽默风趣的小说!
当然,我也有个疑问。书名是《芦花,快跑》,可是女主角叫芦小花。难道书名中的芦花指的是芦花鸡吗?
——百度ID:楪祈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