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教育关系制度的变迁研究》:
这三种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即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并对象化为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最后,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发展主要是社会关系的变化及社会结构的变迁,而社会关系、社会结构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和实践得以进行的基础,因此,社会发展的动力绝不会产生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外,它只能形成于人的实践之中。
马克思的实践观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实践本质,对人类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但是,我们研究城乡教育关系制度变迁的实践论,并不是哲学层面上的探讨。城乡教育关系制度变迁的实践论是研究城乡教育关系制度变迁的实现过程。它本身不仅仅是一种结果,更是一种过程。因此,研究城乡教育关系制度变迁的实践,实质是研究它的运行方式、发展变化的原因与动力等。
(二)城乡教育关系制度的运行
1.制度运行的环境
制度运行的环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二是制度运行的内部环境。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是指制度运行的外部经济社会环境和条件,它包括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属于制度性的因素,只不过是比这一制度层次或位阶更高的制度,可称之为制度运行的外部制度性环境;二是指不属于制度的社会因素,包括经济的、政治的、军事的、社会性的乃至观念性的等,如人口的增长和迁移、技术进步、宗教的兴起与传播等,我们可以将它称为制度运行的外部非制度性环境。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好比计算机软件运行的系统配置和系统环境的要求,制度运行系统的外生变量存在于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中。制度运行的内部环境是指执行和实施制度主体的经济和观念状态以及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制度运行系统的内生变量存在于制度运行的内部环境中。内部环境同样可以分为制度运行的内部制度性环境和内部非制度性环境。
就制度运行的制度性环境来说,在考虑制度和它的制度性环境的关系时。制度的内容不能与比它层次更高的制度内容相冲突,否则就与它的环境和前提条件相冲突,不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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