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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与“独”:个体性问题:康有为政治儒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12077709
  • 作      者:
    蒋孝军著
  • 出 版 社 :
    安徽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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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群一独”问题是近代中国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传统制度化儒学解体和之后的政治制度仓促重建都是基于对这一问题的领会。本书以康有为政治儒学中的“群一独”观念及其相应的政治主张为分析对象,以此呈现中国人应对“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得失及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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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儒学与现代社会丛书·“群”与“独”·个体性问题:康有为政治儒学研究》通过对康有为之“群—独”观念的考察,来把握康有为对个人、国家乃至天下秩序的深刻思考。康有为以“群—独”观念来理解现代生存状态,在言说方式和具体内涵上都与传统“群己之辩”有着明显的差异、并体现出了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既包含了同时代人普遍认同的“合群”思想,也赋予了“独”以现代个体观念的色彩。“群—独”观念是康有为政治儒学的基础。康有为基于“群—独”观念重构了今文经学“三世说”,康有为认为,人类历史中的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三个阶段,都是通过“群”与“独”结合的演变而构成的。康有为还据此论证推行君主立宪制是切合历史实际的选择。《儒学与现代社会丛书·“群”与“独”·个体性问题:康有为政治儒学研究》力图用平实的语言完整解读康有为的政治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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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儒学与现代社会丛书·“群”与“独”·个体性问题:康有为政治儒学研究》:
  康德对主体性哲学做了更加细致的分析,从而使个体的主体化哲学思考更加系统化,这种努力的结果就是三大批判。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对人的认识能力做了分析。这一分析是康德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说法的深化:我怎么去思?我思的内容是什么?怎么去思才能做到不越界?康德把人类的感知形式划分为时间与空间,感性杂多进入人类的感性形式中并通过知性来处理,从而形成经验。康德在对纯粹理性的批判中,对亚里土多德的范畴进行了改造,使其基于主体的判断方式,这使亚里土多德纯粹经验意义上的范畴表具有了强烈的主体性和理性主义色彩,由此康德主张,人的知性为自然立法,笛卡尔的“我思”这种主体化之路便得到了夯实。康德还通过实践理性展现了人的伦理问题——人应该怎样做。康德指出,“绝对命令”与人的自由有一致的关联,也就是说,服从心中的道德律令是展现个体自由和“应该怎样做”的标准。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则关心在主体化的状况下个体试图通过判断力沟通知识与道德的领域,从而寻找个体存在者与意义世界达成和谐的方式。因此,在三大批判中,康德从知识的确定性到道德自由再到判断力,全面论述了个体在主体化情况下构建完整的意义世界之情形,这使个体观念通过主体化的转向获得了自身的系统性哲学表达。
  在哲学家对个体观念的主体化进行思索的过程,也就是西方现代化的过程,个体观念也进入到西方的现实生存制度设计的思想之中。社会契约论在欧洲的兴起便是个体观念在制度设计思想中体现的标志,也是个体主体化在制度规范层面的反映。社会契约论主张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并具有自己的权利,这种平等自由的个体通过订立契约构成了共同体。
  社会契约论大致产生于十七世纪。格劳秀斯认为:“国家是一群自由人为着享受法律的利益和求得他们的共同福利而结合起来的完善的团体。”斯宾诺莎则指出:“自然之力不过是自然中个别成分之力的集合,所以每个个体有最高之权为其所能为;换言之,个体之权达于他的所规定的力量的最大限度。那么,每个个体应竭力以保存其自身,不顾一切,只有自己,这是自然的最高的法律与权利。”可见,在自然权利观念影响下,思想家们认为,契约就是个体之间为着生存与发展的考虑形成的彼此间的结合,这种思想在霍布斯那里有了系统性的表述。
  霍布斯以“自然状态”的说法,描述了个体生存的抽象状态及其订立契约的可能性与必要性。霍布斯认为人是理性的利己主义者,所以,人类“想出一种反自然的解决办法”,这种反自然的解决办法就是“社会契约论”。在霍布斯看来,社会契约论是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放弃一部分自己的权利以构建一套能够获得和平、安全与秩序的生活。霍布斯指出:“当一个人转让他的权利或者放弃他的权利时,那总是由于考虑到对方将某种权利回让给他,要不然就是因为他希望由此得到某种别的好处。因为这是一种自愿行为,而任何人的自愿行为目的都是为了某种对自己的好处。”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思想也是根据“个人的权利”这样一个预设,可见,权利的观念正是建立在个体独立性的基础上的,是个体观念在社会哲学和制度设计思想上的表达。洛克对社会契约论中个人权利更是大张旗鼓,洛克鲜明地主张:“人们生来就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去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者是占有别人的财产。”把个人的权利予以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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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近代“群”与“独”观念的出现及其走向
第一节 近代几种理解群己观念的方式及其历史性转换
一、严复的“群己权界”思想
二、梁启超的“群术”与“独术”
三、近30年来学界对个人与群体关系思考角度的转换
第二节 重新思考康有为“群一独”观念的必要性

第二章 康有为“群一独”观念产生的思想背景
第一节 传统“群己之辨”的展开及其近代的转变
一、“群己之辨”与礼乐秩序
二、“群己之辨”与义利、公私的关系及其思想转变
第二节 清代经学、制度与政治观念的演变
一、前奏:乾嘉考据学及其相关的批评
二、庄、刘之学:从“至圣之法”到”三科九旨”的重构
第三节 参照系:西方个体观念与现代性的展开
一、古希腊思想中的个体观念
二、现代性意义上的个体观念
三、个体观念与20世纪以来人类生存结构的变化

第三章 “独人”与康有为对现代性个体生存之领会
第一节 康有为对“仁”的现代性解释
一、康有为的仁学与传统观念之对比
二、康有为仁学阐释之现代性特征
第二节 基于个体性问题之破与立:康有为关于“独”的两种理解
一、“独”:孤独散漫的含义
二、“独”:独立自主的含义
第三节 “人有自主之权”
一、”公理”与权利
二、“变法”与”立公民”

第四章 “群”与国家维新
第一节 “合群”的意味
一、康有为“群”学对中西思想的吸收
二、“群”的结构与边界
第二节 “群”学更新与制度、政治观念的演化
一、康有为经学思想与政治进化论
二、古今之辨:“大义微言”新解
第三节 现代性国家政治制度的引入
一、政治理解观念的变更与立宪政治的引
二、公民自治与地方政治结构之重构

第五章 “群一独”关联与冲突:民权与国家观念之间的张力
第一节 在个人与国家之间
一、民权与维新变法
二、被国家观念挤压的民权观念
第二节 应对的策略:孔教说的提出及其困境

第六章 世界范围之“独”与“群”:国家与“大同”
第一节 对现代性国界观念的接受与友思夕
一、坍塌的“天朝上国”与国际观念
二、“破国界”:对现代性国家观念的反思
第二节 “太平大同世”天下秩序设緲

第七章 结语:“群”与“独”之再思考
第一节 “群一独”观念与西方现代政治哲学的呼应
第二节 “群、独俱化”的政治哲学意义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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