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设计与跳仓法施工指南》:
①基础设计的目的是为上部结构提供一个可靠的平台,使上部结构受力与分析结果一致,为此应保证一定的刚度和强度。地基基础规范与桩基规范等对基础沉都与差异沉降都提出了强制规定。
②基础类型可分两大类,有独立式基础(独基、桩承台)和整体式基础(地基梁、筏板、箱基、桩梁、桩筏、桩箱)。对于独立式基础可以取荷载的最大轴力组合、最大弯矩组合、最大剪力组合计算;对于整体式基础每个柱子的最大值不会同时出现,应对各种荷载效应组合分别计算后进行统计。相比两种设计方法,整体式基础整体刚度大、计算复杂,但对地基承载力的总要求反而降低,桩数反而减少。
③天然地基上的筏基与常规桩筏基础是两种典型的整体式基础形式。常规桩筏基础不考虑桩间土承载力的发挥,当减小桩数量后桩与土就能共同发挥作用,如桩基规范中的复合桩基。当天然地基上的筏基沉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可加少量桩来减小沉降及提高承载力,如上海规范的沉降控制复合桩基。对天然地基进行人工处理后(如采用CFG桩或其他刚性桩),就可变成复合桩基(没有设柔性垫层)或复合地基(设柔性垫层)。
④整体式基础是一个超静定结构,基底土、桩反力及基础所受内力与筏板刚度密切相关,刚度越大则内力越大。当局部构件配筋过大时,首先想到增大尺寸,如不起作用,减小尺寸有时更有效。
⑤相比上部结构计算,设计人员的工程经验起着重要作用。在桩筏有限元计算中,桩弹簧刚度及板底土反力基床系数的确定等均与沉降密切相关,因此基础计算的关键是基础的沉降问题。合理的沉降量是筏板内力及配筋计算的前提,在沉降量合理性的判断过程中,工程经验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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