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业链视角的区域循环经济参与主体利益共享机制研究》:
人与“住所”的关系,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辅助协调城市经济系统与自然界的关系,充分合理地保护和利用一切自然资源,改善人类活动对城市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自我调节、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区域内人与自然互利共生、融为一体的新型发展模式。学者黄肇义、杨东援在总结以往生态城市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最新的理论研究,提出了相对完善的定义,即“生态城市是全球或区域生态系统中分享公平、承载系统份额的可持续子系统,它是基于生态学原则建立的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与人工协调、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理想人居环境”。
2.生态城市的内涵
生态城市概念的阐述多种多样,这导致不同学者对生态城市内涵的理解也有一定的出入。从生态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生态城市的建设要在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范围之内发展社会经济;从生态哲学的视角来看生态城市的本质是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生态城市要实现人类社会教育、文化、科技、道德、制度、法律等方面的生态化;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生态城市是一个功能稳定、结构合理的“经济一自然一社会”全面和谐的复合生态系统;从地域空问的视角来看,生态城市是在一定的区域内实现城市与周边关系而形成的一个互利共生的整体,是区域内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无封闭式城乡综合体。
以上从多个不同的视角反映了不同层面生态城市的内涵,各个不同的方面不是相互独立,而是相互关联、相互交叉的。综上所述,生态城市包含了社会、经济和自然三个单方面生态化以及“社会一经济一自然”复合生态化的内容,在复合生态化的前提下,以经济生态化为条件,实现社会生态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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