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德育成果文库:高师德育理论变革与实践》:
并使其内化为自己的思维定式和行为准则,这就要有一个体验和认同的过程,因此,把教学过程等同于德育过程,认为在教学过程中能基本完成德育任务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在我们当前的德育课教学中,学生像应付其他课程考试一样死记硬背,通过强化突击记忆来应付德育课考试,甚至以夹带纸条、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来谋求德育课考试过关的案例在很多高校都有发生。
由此可见,孤立分离型的德育定位观不利于德育实效的整体提高。要真正落实“德育首位”的战略地位,必须完整把握《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的精神实质,从孤立分离型德育定位观向五育一体、整体育德德育定位观的转变。一方面加强和改进德育专门课程的建设,使之成为有别于智育的、符合德育规律的课程,对学生进行有效的集中性的德育;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智、体、美、劳诸育的德育功能,既发挥专职德育队伍的优势,又充分调动队伍更为广大的其他一切教师的育人热情。这也是我们为落实德育战略地位的各种操作方法设计的出发点和基本依据。
二、德育结构观的变革
德育结构是指德育实施过程中各要素或各个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形式与方式,它是德育信息赖以传递、转换的物质载体。在德育结构中,最为核心的是德育者与德育对象之间的关系。因为二者是德育活动的具体承担者和实施者,也是实施德育过程的动力源。因此,树立怎样的德育者与德育对象的结构观,直接关系到在德育过程中将其分别置于怎样的位置、由而关系到一系列德育方式方法的选择,关系到双方心理情感及动机、能力等系统运作的指向,直接关系到德育的实际效果。
从多年的德育实践来看,在操作层面占主流意识的德育结构观,往往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预设性差异。在德育实践中,德育者常常把德育对象人为地做出与实际不符的假设,如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以德育主体和德育客体来指称德育过程中的德育者与德育对象。这种主、客指称,即意味着对德育过程中主动者与被动者的角色界定。这一观念自然地界定了德育主体是德育信息的发布者,掌握着更多的德育内容,可以全面控制德育对象的思想发展;德育客体是德育信息的接受者,没有、很少有或只有少量地掌握德育内容,可以完全实现德育者对自己的塑造。长期以来,德育者总是以“永远正确”;自居,德育过程中总是“我说你听”、“我布置你行动”、“我指示你完成”。由此进一步推论,德育主体便是思想道德品质方面的完善者、优秀者,德育客体则是不足者、较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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