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社会丛书:清代湖北义学研究》以清代湖北义学为中心,旨在探讨义学的本质,以及由此所反映的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义学,是向贫寒子弟或少数民族地区子弟提供免费基础教育的慈善学校。学界对义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西南地区,强调它作为统治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融合手段。
厘清义学概念及对清代湖北义学系统梳理之后,并形成相对完备的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可知湖北义学发展经历了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五个阶段。在湖北东中西部之间、城镇与乡村之间、府州治与一般州县治之间都存在显著的空间差异。
在清代湖北义学运营中,教学设施是重点,教学管理是核心,教学经费是关键。在这些方面,湖北呈现出较大的灵活性,尤其在经费筹措方面很有特色。清代湖北义学是国家与民间共同关注的慈善教育事业,但他们在其中的角色与地位却各不相同。根据官民参与的方式和程度,可将湖北义学分为官方主导、官民合作及民间力量主导三种模式,每种模式又有若干典型的个案。清代湖北义学既然立足于地方,服务于地方,对地方社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义学的广泛建立,推动了地方教育的普及,尤其是鄂西少数民族地区文教事业的发展。还在一些地区改变了民风士习,发挥了社会教化的作用。当一些地区发生地方叛乱,威胁社会秩序时,民间力量迅速崛起,成为维护地方社会秩序和保持地方稳定的主体力量。清代湖北义学的基本功能是社会教化和人才培养,但经过资料的分析发现,义学的社会教化比人才培养的效果更为显著。由于清代国家政策的鼓励和地方官员的倡导,以及传统的积善成德、因果报应等慈善观念的影响,使得民间力量对发展义学的参与程度日益提高。清代湖北义学虽由民间力量推动产生,但随着官方的逐渐介入,民间力量逐步处于官府的控制之下,并长期居于从属地位。官方对义学的控制也日益增强,一些强制性的规定,越来越使义学的自愿性和慈善性受到削弱,逐渐脱离了义学发展的本质,这是清代湖北义学不可忽视的一面。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