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爱情,我在对面》:
呃……完蛋了!从暖乎乎的棉被里探出头来,我揉了揉眼睛,简直不敢相信闹钟上的指针明明白白地已经指向中午十二点。真是该死了我!
果真,当我左脚尖才碰到地板、人都还没完全下床时,至翰就超准时地来了电话,而口气是很不愉快的:
“现在是几点!”
“十……呃,十二点,其实严格说起来是十一点五十啦!哈~~”
我试着装死,但没用;听到我刻意要故作没事的笑声,至翰八成是猜到我人这会还赖在棉被里,于是他整个人更不愉快地又质问:
“你人该不会还在棉被里吧?”
“严格说起来,我现在只剩半个人在棉被里哟。”
本来我是想要幽这么个默、装这么个可爱的,但想想搞不好这只会把至翰给惹得更火,于是想想还是作罢,而只是故作镇定地回答:
“没有啦,我已经要出了门啦。”
“我们是约几点!”
吓!越来越凶了。
“好像是十二点耶,哈~~”
“我们是约十二点见面还是十二点出门!”
该死该死,看来至翰今天心情非常不好,索性还是直接道歉吧:
“对不起我错了,请原谅我这个迟到鬼。”
“算了,知道错就好,那,我们改约三点吧。”
“嗯?这样会不会让你等太久呀?”
“OK啦,反正我也才刚醒而已,天冷冷的,还真好睡。”
娘的咧!那你刚还在那边装生气个屁!
当然这句话只是在我心里的小小OS而已,因为至翰觉得女人说粗话很不可爱,而他可不想跟个不可爱的女生交往,所以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至翰发现其实他的女朋友我,心里面常常会有很不可爱的OS。
今天是至翰和我交往两周年的纪念日。而至翰也是我之所以大学毕业后决定搬来台北住,顺便找工作的初衷,只因为在毕业典礼之后,当时至翰咬着麦当劳的汉堡,还拿起两根薯条往嘴里塞,然后口齿不清地含糊说道:
“毕业后,我不想假日还塞车来高雄看你,那会把我给累死,所以,我看你不如就搬来台北吧。”
“哦,好呀。”
这是我当时的回答,而至于往后小填知道这事的第一反应则是:
“你这个没用的家伙,女人的脸都被你给丢光了!”
我想小填说的一点也没错,因为确实一直以来我就是个没用又听话的女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至翰才会看上我的呢?
我相当仔细地回想着。
至翰和我是大学同学,连我自己也难以置信的是,我们在当了三年的纯同学之后才开始想到要交往,而实际情形是,那天至翰突然约了我吃麦当劳,同样的,他当时嘴里咬着鸡腿堡,并且往嘴里稀里呼噜地灌了好大一口可乐,然后口齿不清地说道:
“反正我没女朋友而你没男朋友,所以不如我们就交往吧。”
然后我们就交往了,真是没想到要开启一段感情居然这么简单;而当小填知道我这么简单就让至翰给把到手时,差点没恼得把我揍成许纯美。
真是搞不懂我最好的朋友干什么这么讨厌我的男朋友呢?
虽然至翰把见面的时间往后延了三个小时,但我还是乖乖地穿上至翰最喜欢的小洋装、踏上至翰最喜欢的高跟鞋,然后先出门等他;毕竟没钱买个像样的礼物送至翰当作是我们交往两周年的纪念,那么就干脆把难得的准时赴约当作纪念吧。
对!就这么办。
当我走了十分钟的路程来到捷运站的时候,才惊讶地突然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皮包里竟然只剩下一张干元大钞了!
这对我来说是非常糟糕的状况,那表示我很可能得开始过着三餐不济的穷苦生活了!而且最该死的是,这种状况还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哎!我当学生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穷苦过。
还好我还有至翰,还好在至翰大男人主义的想法里,约会买单本来就是男人天经地义的责任,还好我的至翰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男人,而且是个毕业后马上找到工作的幸运家伙!
不像我,每天只能坐吃山空。
哎……
因为想到反正还有至翰是我的靠山,所以我便很爽快地把最后的那张钞票投进兑币机里,然后换来二十个重死人的硬币;这对我来说又是一种非常糟糕的状况,因为我天生有种怪毛病,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老和口袋里的硬币过不去,我想此时应该是和这怪毛病分手的最好时机。
否则我的日子就难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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