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建设科技丛书·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中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枣庄模式”》
3.2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枣庄模式”
3.2.1基本架构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基本宗旨是: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覆盖所有行政村,以有计划养护为原则,以失养为例外。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基本架构是:全面创新,健全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省、市、县(区、市)、乡(镇)、村五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构建“机构精干、体系完整、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管理顺畅、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有效监督、办事高效”的养护管理体制,拓宽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做到农村公路“有人建、有人管、有人养”,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
3.2.2枣庄模式
1)基本内容
(1)有机构管事
各级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专职农村养护管理机构,或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授权给专业公共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承担起检查、评比、协调、指导职能,并组织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省、市、县(区、市)、乡(镇)、村五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如下。
省级:是农村公路管理的决策者。省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指导。综合规划全省农村公路发展计划,制定大政方针,协调与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关系,筹集资金补贴农村公路建养,督促各市农村公路路网通行能力的整体提高。
市级:是农村公路管理的中枢。市交通主管部门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在省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主要规划区域内县与县之间和县与乡之间公路的发展,制订并监督年度经费计划落实,监督工程质量,督促养管水平提高,协调与干线、高速公路的关系,协调与政府的关系。
县级:是农村公路管理政策落实的主要责任机构。县(区、市)政府在交通运输局内部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处和养护中心,落实本地农村公路建养计划,协调与县、乡两级政府的关系,促进县乡两级政府发动群众修建管理农村公路,指导和管理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乡级:是农村公路修建任务的具体落实者。乡(镇)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站,协调与乡村群众的关系,养护管理辖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由农村公路管理站上报县(区、市)管理处实施,小修工程由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保证良好的通行能力。
村级:协助农村公路乡级养护管理,落实日常养护职责与路政协助工作。
(2)有机制推动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的关系,充分认识“农村公路是准公共产品”、“养护生产活动可以实现市场化”的观念,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全面实行养护工程费计量支付制度,改计划管理为合同管理,变供给关系为市场交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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