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重点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
(一)水资源论证制度
1.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功能
水资源论证制度作为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水资源论证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前置把关环节。水资源论证制度的特点之一是从源头把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论证是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环节,从宏观层面论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协调性,预防规戈0实施出现水资源问题。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在具体项目建设决策方面,从微观层面论证建设项目与区域水资源条件的适应性及建设项目取、用、退水的合理性,预防建设项目上马后对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其他取用水户的不利影响。水资源论证关口直接关系着后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等工作。因此水资源论证充分体现了水资源管理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是水资源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前置把关环节。
(2)水资源论证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管理纽带与综合平台。水资源论证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规划等为依据,检验规划及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是否符合节约用水的要求以及是否符合水功能区的管理要求。其实质是检验规划及建设项目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符合性,是将“三条红线”的管理要求放在一个综合平台上时体现,因而水资源论证是联系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纽带。水资源论证广泛涉及水资源管理中的水量分配方案、定额管理、取水许可、水资源调度、节约用水、人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将水资源管理要考虑的各个方面共同放在一个工作平台上予以统筹解决,是协调水资源管理各个方面的纽带。同时水资源论证不仅仅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出发,还要充分保障规划及建设项目的合理需水,不仅论证规划及建设项目本身的合理性还要分析对其他相关用水户及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因此水资源论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管理纽带与综合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实现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相互协调,水资源管理各个方面的相互协调以及规划和建设项目自身与受影响方的协调。
(3)水资源论证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或修订,但从总体来看,现有水资源管理法规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差,这也是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落实不够的主要原因之一。凡不能通过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的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意味着建设项目没有水源保障;建设项目无法被审批和核准,意味着建设项目不能上马。这是一项十分有力的管理措施,不仅促使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必须主动考虑水资源保护问题,也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政策提供了重要抓手。因此,尽管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推行不长,但其已成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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