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巷道路:街巷道路是构成乡村聚落内部交通网络和聚落空间骨架的基本要素。
(2)广场空地:广场是聚落人口的集散点和公共活动场所,常常辅以牌坊、门楼等公共建筑和店铺等商业建筑,构成聚落空间的景观节点。广场往往布局在道路的拐点、交叉点、端点或桥头、村口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大多是从交通功能出发自然形成的,一般为不规则平面,面积不大。
(3)住宅建筑:住宅是聚落人工物质空间的主体构成要素。传统聚落住宅在择地选址中,往往遵循风水古训和特殊信仰,在建筑材料选择上就地取材、因材制宜,在房屋形式的选择上注重地域特色,综合反映着聚落所在区域的自然、社会和文化背景。
中国的传统建筑组合,是将不同功能的建筑空间分散成为独立的小体量建筑,按一定的诗画意境组景,庭园景物融合在建筑群中,展开多层次空间和丰富多彩的景观体系。比如江南水乡的聚落空间结合水街、水巷这种生活和交往的空间骨架,在码头、桥头和街道两侧的店铺形成了很多桥头空间、河埠空间,成为聚落中最为活跃的、最有生活气息的场所。绍兴柯桥的三桥四水中,水系、建筑、桥廊、步道穿插交汇,灵活有机,方便了交通交往和游憩。形成这种亲切的空间和宜人的尺度,主要是由于建筑分散的体量组合。
2.3.3情态观——精神文化的认知
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传统的宗族制度下,聚落的空间组织常渗透着传统文化的内涵和深刻的哲理寓意。“天人合一、物我同一”的中国哲学思想反映着人与环境的协调关系。在聚落的选址、布局,住宅的设计、营建中追求天、地、人的和谐,强调人与物的同构,从物质的层面到精神的层面把“外适内和”当成聚落环境和居住品质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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