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水权的实现,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景观水权的实现,反之亦然。从河水资源多功能性以及产权管理角度将水权进行细分,为了便于分类管理,本书将生态环境水权分为生态水权和景观水权两大类。
生态水权包含的内容较广,比如,为保护河水中的水生生物正常繁殖用水权(水量和水质)、维持天然植被需水权(如湿地、草地等)、生态环境建设需水权(如水土保持、生态防护林等)、维持河流水沙平衡及人海生态平衡以及河流系统(河流、湖泊等)纳污及稀释净化用水权、维持河道外城市绿化和合理地下水位所需的入渗补给用水权等。景观水权,相对于生态水权,范围要小很多,主要包括河道内景观及娱乐景点用水权、河道外景观及娱乐景点用水权(城市景观用水)。景观水权非常注重空间结构的研究,强调嵌块体、廊道、娱乐用水等,比如河道、湖泊中的划船、游泳以及林地的休闲、娱乐等用水。
从上可以得知,生态水权的重要性要大于景观水权的重要性,政府应该在优先保证生态水权的前提下,考虑景观水权的分配和管理。
(2)生态、景观水权的特征。水权一般具有非排他性、可分离性及外部性三种特征,因此,生态、景观水权同样具有水权的一般特征。但是,生态、景观水权又不同于农业、工业用水权,后者可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前者除景观水权外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且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因此,生态、景观又有其他的一些特征。总起来说,生态、景观水权的特征有:
①明显的外部性。生态水权虽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如果供给不足,将会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明显的负外部效应;景观水权如果能够保证一定的供给,不仅能带来经济效益,还会带来较大的环境正外部效应。
②所有权和使用权可分离性。就使用权的主体而言,生态、景观水权不同于农业灌溉、工业用水权,其使用权的主体是主要是政府(景观水权的使用权主体可以是企业)。
③不可主动交易性。这是一种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不能主动进入水权交易市场,应避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利益现象的发生,它应该主要由政府(流域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但是,如果出现用水紧张的情况,需要保证一定量的生态、景观用水,政府可以通过“水权交易所”“水权银行”获得部分水权以满足生态、景观用水要求。
④时滞性。生态水权对水分的反应不敏感,具有时滞性,需要一段时间的表现才能体现其作用。虽然允许短时间内出现局部断流,但正常情况既要有低流量的保证,同时又要具备冲沙人海、排污等能力;对于湖泊而言,除上述基本要求之外,还必须特别考虑植物的生长季节、动物繁殖季节(姚荣,2005)31。
(3)河水生态、景观水权界定的依据。河水生态、景观水权的数量主要是根据河水环境容量的大小进行计算。生态环境用水按其水资源丰缺程度一般可分为临界需水量、最适需水量、饱和需水量三类(李云玲、谢永刚、谢悦波,2004)。临界需水量,即维持干旱区植物生存的最小耗水量;最适需水量,即干旱区植物具有正常功能特别是防护功能的耗水量;饱和需水量,即干旱区光温生产潜力最大限度发挥时的植物耗水量。一般根据水资源的丰缺状况,所要求的生态目标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需水量指标(丰华丽,2002)。
河水生态、景观水权界定的依据是采用合适的计算方法确定的生态用水量和景观用水量。国外河流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可分为河道内及河口两类,目前研究主要集中在河道内。国外河道内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大致可以分为4类:历史流量法;水力定额法;栖息地定额法;整体分析法。国内对河流生态用水计算的方法包括:枯年天然径流估算法(以最枯年天然径流进行估算)和将河流年最小月均流量的多年平均值作为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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