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在本项目的《监理规划》、《信号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有具体的轨道电路设备安装施工进度控制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实际资源配置等方面,开展对轨道电路安装施工进度进行控制。监理对进度控制应符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第7章相关内容的规定。
一、施工进度计划审查
1.轨道电路安装工程在工程量划分中最大项应是一个分部工程(一个站或一个区间),在整个信号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中,这项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制定是否守信(与招标文件所承诺的内容相符)、合理(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科学可行(各类资源配置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进行审查。
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形式不论是横道图或是时标网络图,都应满足分折、调整、考核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进度计划方案编制方式进行审核。
3.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对轨道电路工期中的工序、施工人员(包括特殊工种)、施工机具(包括运输车辆、钻具、检测设备)、设备及构件供货计划、施工条件及协作等要素设置进行分析。对工期制定,资源配备不合理、不完善的内容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计划工期大于或等于整体合同工期时,或实际施工工期迟后)应有针对性地提出施工进度优化建议,保证轨道电路安装施工在整体工程进度计划中的合理性、可行性。
二、施工进度实施监理
1.对轨道电路施工进度控制的重点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检查施工进度计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行使监理职能,保证轨道电路安装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2.信号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应每周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劳力、材料、构配件、施工机具、场地条件等要素配置和供应情况,核定分析是否能够保证其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发现偏差时应填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并按《监理规划》所制定的措施和方法控制其施工进度。
3.信号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要求和依据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施工人员、机具的进、出场时机和实际配置数量,掌握轨道电路安装施工条件和相关专业配合情况。工期有调整和变更时,应及时向总监汇报,并审定施工单位重新调整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证工期在可控条件下实施。
4.在轨道电路安装施工中,需要其他相关专业施工单位(如:线路、牵引供电施工专业)配合和提供施工条件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具体协调,以保障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5.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应详细向建设单位汇报轨道电路及附属设施安装施工的进度情况,汇报监理对施工进度控制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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