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责任单位职责
(1)接收主管单位下达的软件研制任务通知;
(2)保障并监督软件项目的人员、设施和设备等资源的合理配置;
(3)审阅项目月/阶段报告和里程碑分析报告,参加项目相关计划评审;
(4)协调软件项目与组织级各职能机构的关系,处理项目组无法解决的不符合项问题;
(5)责任单位领导组织召开验证会,评审项目层面的过程活动、状态和结果,解决项目研制过程中需要处理的问题。
8.需求提供者职责
负责项目的系统分析与设计、协调用户需求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进行软件系统分析与设计,编写软件研制任务书;
(2)解释软件源需求的确切含义;
(3)确认软件的隐含需求;
(4)维护软件研制任务要求;
(5)参加软件需求变更评审。
9.项目负责人职责
接受主管单位和/或责任单位的领导,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软件需求管理,建立分配基线;
(2)组织项目估计、策划以及对相关计划的评审;
(3)监控软件开发过程,进行项目月/阶段/里程碑跟踪与分析;
(4)对质量数据进行测量与分析并评估测量分析的效果;
(5)负责组织软件项目的内部评审;
(6)合理配置软件项目内的各种资源;
(7)组织评估变更影响及实施更动;
(8)负责组织解决项目监控、过程和产品质量评价、测试和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
(9)协调软件工程组、软件测试组、项目质量保证组和项目配置管理组之间的各种关系;
(10)协调软件项目外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
(11)协助主管单位进行项目的评审和软件产品的验收与交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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