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注意到这个可替代理论,但是他不接受支持T的证据同样也支持这个可替代理论。相反,他认为证据支持T的程度好于可替代理论,他只有为自己先前的理论信仰作出辩护。简言之,他的理论在不充分决定的时候,他不相信可替代理论是一个事实。
我们在上述两种情况下都赞同,这个人的信仰是“不充分决定的”——因为事实证据同样支持可替代理论;同时我们也毫不犹豫地承认,他的信仰也是基于证据的——他拿出支持T的证据来说明他接受理论的原因。所以,他的理论信仰既是认识论决定的(比如,他完全是由他关注的证据来决定理论),同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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