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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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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自然的形而上学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8069531
  • 作      者:
    李大志著
  • 出 版 社 :
    华夏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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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休谟曾经比较明确地指出了人类知识不可证明(证实)的问题。例如:我们由以往手总是被火烫的现象形成手必然被火烫的因果观念,问题是以往我们的手只是一次次感到火烫,从未感到火必然烫——显然我们没有“必然烫”这样的感受,事实上手完全可以被火冰(这意味着现实中没有我们的手必然被火烫的这种因果必然性),至少我们目前没有办法证明将来不会发生这样的现象,由此可见我们头脑里的手必然被火烫的因果观念是不可证明(证实)的。事实上,不仅我们头脑里的因果观念是不可证明(证实)的,我们头脑里的实体和规律观念同样是不可证明(证实)的。例如:我们由以往我们看见的某处持续显现某一墙的模样的现象形成那里必然显现这一墙的模样(那里有作为实体的一面墙)的观念,然而以往我们只是看见某处不断显现某一墙的模样,我们并没有看见那里显现这一墙的模样的必然(一面墙的实体),事实上下一秒那里完全可以显现一头大象的模样(墙忽然之间变成了大象,这意味着现实中此处没有作为实体的一面墙),至少我们目前没有办法证明这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我们的某处必然显现某一墙的模样(此处有作为实体的一面墙)的观念是不可证明(证实)的。再例如:我们由太阳总是东升西落的现象形成太阳必然东升西落的观念,然而以往我们只是看见太阳一次次东升西落,我们并没有看见太阳东升西落的必然即规律,事实上太阳明天完全可以西升东落(这意味着现实中没有太阳东升西落的必然即规律),至少我们目前没有办法证明这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我们的太阳必然东升西落的观念是不可证明(证实)的。我们的手下次可以被火冰,我们面前的一面墙下一秒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太阳明天可以西升东落,我们所认为有的——我们的手必然被火烫的因果必然性、作为实体的一面墙以及太阳东升西落的规律——现实中完全可以没有,自然进程(现象进程)可以从下一秒开始变得不再齐一,从而将我们以往取得的一切知识(必然观念)证伪,当我们认清这一事实,我们便毫不犹豫地与独断主义分道扬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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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章论感觉
    知识的由来与感官经验是密切相关的,要澄清休谟所发现的这个问题,并最终从根本上揭示知识的由来,我们就有必要首先弄清感官认识到底是怎样一种认识。人拥有各种各样的感官,相应地人拥有各种各样的感官认识即感觉。感官的功能是产生瞬间静态的感觉印象,感觉普遍有的“感觉暂留现象”就是证据。感官产生感觉印象的过程不是杂乱无序的,而是以时间为序的,感官产生的以时间为序的感觉印象流便构成了感官认识即感觉。
    感官认识即感觉是由一个个瞬间静态的感觉印象构成的,当时的感觉印象是什么就是什么,这种确实就是现实。感官认识具备现实的确实性,感官认识的是现实,感官感受到的是现实。感官真实的感受是真实的现实。真实的现实是我们能够认识的最真实的东西,我们不能认识甚至无法想象比真实的现实更客观真实的东西,例如:我们无法想象比时空更客观真实的东西,因此真实的现实对我们来讲就是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例如:我们真切地看见某人做了非法的事与我们想象或推断某人做了非法的事是不同的,前者足以作为此人有罪的证据,后者则不足为凭,原因就在于前者是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后者不是。既然真实的现实是我们能够认识的最真实的东西,那么我们的认识是否足够客观真实呢?答案是肯定的。当我们享受一顿美餐或因疾病而感到痛苦的时候,试问有谁会怀疑这些真切的感受是客观真实?即便这些真切的感受不是绝对客观真实的,难道它对我们的影响就不存在了么?生命的一切包括认识都是服务于生命生存的目的的,生命不会进化出与生存目的无关甚至超越生存目的的功能,认识作为生命生存的工具不是用来追求绝对客观真实的,而是用来指导生命的生存实践的。我们感官认识所具有的这种真实性完全能够满足指导我们生活实践的需要(对此后面我们还有相关的论述),这种从感觉角度讲的实用主义足以用来反驳针对感官认识的怀疑主义,这样我们整个认识的根基就牢固了,因为我们整个认识甚至整个精神生活都是建立在现实感受基础上的,都是面向现实的。
    感官认识即感觉具备现实的确实性,因此人们也称感官认识即感觉为“经验”。“经”指亲历——用感官经历,“验”指认识具备现实的确实性,认识具备现实的确实性,认识便具备证实性,我们便可以称之为“验”。有时人们所说的经验指经过归纳的感官认识,经过归纳的感官认识只要还没有由此形成一般性推断就仍然是感官认识,而如果形成了一般性推断显然就不只是或者说不再是经验了。当然不同学者对于人们所说的“经验”有着不同理解,但我认为“经验”是对感官认识即感觉的准确表述,其他认识都不具备“经”与“验”的特征。
    我们的感官产生的以时间为序的感觉印象流构成了我们面前的现实景象即现象,显然,我们只有弄清楚我们的感官认识即感觉到底是怎样一种认识,我们才能弄清楚我们面前的现象是什么,我们才能澄清与现象密切相关的休谟问题。那么我们的感官认识到底是怎样的认识呢?我们看不清空间上的一点是什么,因为不存在距离上的差异;如果周围温度与我们体温一致,我们就感受不到冷暖,因为不存在温度上的差异;如果空气不发生振动,我们就听不见声音,因为不存在空气压力上的差异;如果电视屏幕只能显示一种色调,我们就从那上面看不出任何图像,因为不存在色调上的差异。这些事例说明我们的感官能并只能认识差异。事实上我们的感官认识是对差异的认识,人们又称这种认识为分辨。
    我们感官并非能够分辨一切差异,两不同空间位置之间的差异(距离)是我们感官能分辨的,两不同时刻之间的差异(时间)是我们感官能分辨的,某一空间位置与某一时刻之间虽然也存在差异,但显然这种差异是我们感官不能分辨的。唯有可相互比较的差异是可(统一)度量的,即我们可以确定其中某一差异为标准差异,用所有其他差异与之进行比较,从而使其他差异都对应一个数量(倍数值),这一过程就是(统一)度量。我们称可相互比较即可(统一)度量的差异为度规差异,我们称用于(统一)度量的标准差异为度规,人们也称度规为度量单位(简称单位)。认识应该是基本明确的,模糊的认识是无效的,完全模糊的认识等同于没有认识。差异唯有经过(统一)度量才是明确的,由此可见认识差异的唯一方式是(统一)度量,而唯有度规差异是可(统一)度量的,唯有度规差异是可认识的。由此可见我们感官认识(分辨)是(统一)度量,我们感官认识(分辨)的差异是度规差异(差距或者说程度)。我们的时间感是对两不同时刻之间的差异(时间)的(统一)度量,我们的空间感是对两不同空间位置之间差异(距离)的(统一)度量,我们的冷暖感是对温差(温度)的(统一)度量,我们的软硬感是对软硬差(硬度)的(统一)度量,我们的颜色感是对光波频率高低(频度)的(统一)度量。所谓的度量其实就是统一度量,指的就是我们的感官认识即感觉,一切测量工具都是用来辅助我们的感官认识即感觉的。
    我们感官之所以能够分辨某些种类的度规差异,是因为我们感官先天掌握着用来度量这些种类的度规差异的标准度规差异即度规,我们感官先天掌握的这些“尺度”就是我们感官(感觉天赋)的核心构成。如果我们感官没有掌握度量位差的度规,我们就不会有距离感;如果我们感官没有掌握度量时差的度规,我们就不会有时间感;如果我们感官没有掌握度量温差的度规,我们就不会有冷暖感。从感官认识即感觉的角度讲,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观点完全正确。当然我们感官仅仅掌握着用来度量差异的“尺度”还不能认识即分辨出差异,客观上还要有差异,我们感官认识这种认识形式与客观上有差异是相契的。
    人的感官能够分辨的度规差异具体包括时间、空间、声音、颜色、温度、硬度、重量、酸度、甜度、苦度、辣度、咸度等,人的感官认识即感觉是对时间、空间、声音、颜色、温度、硬度、重量、酸度、甜度、苦度、辣度、咸度等等度规差异的度量,这就是人类感官认识的先天形式,人类感官先天掌握的用来度量这些种类的度规差异的度规就是丝毫不包含后天认识因素的人类感官认识的纯形式,人类感官认识的纯形式并不局限于时空度规。一种感觉对应一种度规,一种度规构成一种感官,它就是这种感官用来获取这种感觉的先天的主观依据,显然有多少种感觉就有多少种感官,就有多少种感官认识的纯形式——度规。我们还可以通过数学方法建立一些比例关系,这些比例关系同样带有度量的性质,例如:比重(密度)是对单位体积的物体质量大小的度量,我们可以将这样的比例关系视为我们感官功能的扩展,即视为我们的感官认识。
    我们的感官认识是度量,其结果是“量”,我们这里所说的“量”不是数量,而是若干倍的度规,即是带有度量单位的“量”。数量是以“1”为度量单位的“量”,数量是对“量”的抽象,数量可以用来一般性地表述“量”即感官认识,这就是为什么数学方法可以用于解决物理、化学这样的经验学科的问题。我们面前世界中的一切没有什么不是我们认识的东西,即没有什么不是我们的认识,我们面前的世界即是我们认识的世界,我们认识的先天形式决定了我们所认识的东西以及由它们构成的我们面前的世界的基本样式。我们的感官认识即感觉为我们面前的世界(我们认识的这个世界)的构成提供度规差异,具体地讲就是提供时间、空间、声音、颜色、温度、硬度、重量、酸度、甜度、苦度、辣度、咸度等,哲学上通常用“量”、“多”、“矛盾”、“阴阳”表述该范畴,通过以上论述可知“量”是对该范畴最确切的表述。我们认识的先天形式决定我们所认识的东西形而上的样式——范畴,当我们揭示了我们认识的先天形式,我们也就揭示了我们所认识的东西形而上的样式——范畴,由此可见,哲学的认识论就是形而上学即范畴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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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1
第一部分 理论部分
第一章 由休谟问题明确区分的两种认识
第二章 论感觉
第三章 论“知”
1 休谟问题属于归纳问题
2 “信”是主观契合现象的自立、自真
3 现象的必然是不动的“一”
第四章 关于几个问题的补充说明
1 关于以往自然进程(现象进程)普遍齐一的问题
2 关于“知”的方法--“分析”
3 归纳推理是人类头脑中唯一的推理即判断的方式

第二部分 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的认识论思想的解读
第一章 总的题解
第二章 思考的过程
第三章 关于康德先验感性论的思想
第四章 关于康德先验逻辑的思想
1 基本上赞同的方面
2 “意识对它自身同一性的本源的和必然的意识”并非是我们知识观念上的根据。
3 知性范畴并非没有确定的含义
4 本体并非是不可认识的
5 在知性认识之上没有更高的理性认识
6 “回溯推论”解决不了知识的来源即根据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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