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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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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配套解读与实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9737276
  • 作      者:
    刘文科编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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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权*文本:选取标准文本,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适用提要
◎专业解读:主体法重点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对与此相关联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配套解读
◎实用信息: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典型案例精析
◎相关规定:收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实用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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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此次修订,重点吸纳全新的配套规定,精选近五年来*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高人民法院和*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及典型案例,旨在提高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增强案例的针对性。本书编写以实用、易用为原则,汇编体例如下:
1.法律适用提要。本书由公司法领域法律专家撰写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立法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2.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解读,且每个条文都提炼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3.配套法规解读。对与主体法重点条文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解读,使观点更为鲜明、准确,语言更为通俗、精练,更便于读者理解和适用。
4.关联法规索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规的名目,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5.典型案例精选。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6.附录相关法规。书末收录一些与公司法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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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调整对象
第三条公司的界定
第四条股东权利
第五条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受保护
第六条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
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
第八条公司的名称
第九条公司形式变更的准则主义与债权债务承继
第十条公司的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的章程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第十五条公司的转投资及其限制
第十六条公司转投资及提供担保的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的劳动保护等义务
第十八条公司的工会及民主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
第二十条股东滥用权利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禁止关联行为
第二十二条无效与可撤销决议及其法律后果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设立
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制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法定事项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二十七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评估及其限制
第二十八条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和出资违约
第二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非货币财产出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股东出资证明书
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
第三十三条股东的查阅权
第三十四条股东分红权和优先认购权
第三十五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节组织机构
第三十六条股东会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组织
第四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期限和会议记录
第四十二条股东的表决权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
第四十五条董事的任职期限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四十九条经理的职权
第五十条执行董事
第五十一条监事会和监事
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职期限
第五十三条监事会或监事的一般职权
第五十四条监事的质询建议权与调查权
第五十五条监事会会议
第五十六条监事行使职权的费用承担
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设立、组织机构
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限制
第五十九条公司登记与营业执照中的投资者身份注明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
第六十一条股东决定重大事项的书面形式要求
第六十二条年度审计
第六十三条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
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或批准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
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经理
第六十九条高级职员的兼职禁止
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定
第七十二条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对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影响
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
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设立
第七十六条设立条件
第七十七条设立方式
第七十八条设立发起人的限制
第七十九条发起人筹办公司的义务
第八十条注册资本与发起人的出资限额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定事项
第八十二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要求
第八十三条发起人出资义务的履行、出资违约及设立登记申请
第八十四条对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募集股份公告和认股书内容
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第八十七条发起人向社会募集股份的方式
第八十八条缴纳股款方式
第八十九条发起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的义务
第九十条创立大会的召集职权和表决程序
第九十一条股本抽回的限制
第九十二条申请设立登记文件
第九十三条发起人的出资补缴责任
第九十四条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发起人责任
第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额要求及募股要求
第九十六条重要资料的置备
第九十七条股东的查阅权与建议、质询权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九十八条股东大会的地位与组成
第九十九条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一百零二条股东大会的通知期限、临时议案和股票交存制度
第一百零三条表决权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大会的法定召集及表决事项
第一百零五条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零六条表决权的代理行使
第一百零七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
第三节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设立及其职权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的组成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的召开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的出席与代理出席、会议记录与责任承担
第一百一十三条经理及其职权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禁止向高级职员提供借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定期披露高级职员报酬
第四节监事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第一百一十八条监事会的职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
第一百二十一条重大资产买卖与重要担保的议事规则
第一百二十二条独立董事的设立
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秘书的设立及其职权
第一百二十四条关联关系董事回避与相关事项议事规则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其形式
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原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的价格
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形式与应载明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九条股票种类
第一百三十条股东名册的置备及内容
第一百三十一条其他种类股票
第一百三十二条向股东交付股票的时间
第一百三十三条发行新股的决议事项
第一百三十四条新股发行公告、募股方式及缴纳股款方式
第一百三十五条新股作价方案的确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新股募足后的变更登记及公告
第二节股份转让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可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转让股份的场所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转让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二条禁止收购本公司股份及其例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开制度
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高级职员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七条高级职员的一般义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高级职员的禁止行为
第一百四十九条高级职员对公司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高级职员对股东会及监事会行使知情权的配合
第一百五十一条股东维护公司利益的起诉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股东的直接诉讼
第七章公司债券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债券的定义及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债券募集的核准和公告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债券票面必须载明的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债券的种类
第一百五十七条债券存根簿的置备及其应载明的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债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制度要求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债券的转让场所与转让价格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第一百六十一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及载明事项
第一百六十二条可转换债券的转换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
第一百六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和年审制
第一百六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及公告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
第一百六十七条资本公积金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积金的用途及限制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及解聘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诚实义务
第一百七十一条禁止另立账簿及开立个人账户
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的种类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程序和债权人异议权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的债权债务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的通知义务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的债务承继
第一百七十七条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要求
第一百七十八条增加注册资本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登记要求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的原因
第一百八十一条为使公司存续而修改章程的议事规则
第一百八十二条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期间的债权申报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方案的制定与公司财产的处理
第一百八十七条宣告破产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报告的报送及公司注销登记
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
第一百九十条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
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一条外国公司的定义
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及审批
第一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及资金要求
第一百九十四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要求及章程置备
第一百九十五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一百九十六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合法经营义务及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一百九十七条外国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的条件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登记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出资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一条公司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提交财务会计报告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三条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和清算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在清算期间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六条清算组及其成立对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七条资产评估、验资或验证机构对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八条登记机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登记机关上级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条假冒公司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当停业及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二条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三条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四条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第二百一十五条刑事责任的追究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所涉相关用语的含义
第二百一十七条本法在外商投资领域的适用及例外
第二百一十八条生效施行日期
配套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2017.11.4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4.2.17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4.2.17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4.2.17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17.8.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2019.4.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2.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3.2修订)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2.20)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8.10.9修正)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10.23修订)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9.8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9.30)
企业财务通则(2006.12.4)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7.23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8.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1.9.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3.9.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9.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1.3)
附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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