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建成机构健全、管理规范、适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决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气象公益服务受众面明显增大,行业专项服务效益明显增加,气象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实现在多气象灾害条件下全市范围内3小时内响应,气象服务覆盖率达96%,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达90%。雷电监测、预警能力和雷电防护水平及其检验检测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镇村共同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提供有力支撑。实现防御规划到县、组织机构到乡、精细预报到乡、自动观测到乡、气象服务站到乡、气象信息员到村、灾害防御责任到人,适合宁波市农村基本情况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宁波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的整体水平,建设面向宁波市现代农业园区和循环农业为主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数值预报产品与雷达、卫星、自动站等综合探测资料的分析应用能力明显增强,气象预报预测的准确性、时效性、针对性和精细化水平全面提高。制作发布3天乡镇气象要素预报、县级以上城镇10天天气预报和10-30天延伸期天气趋势预报;区域性暴雨、寒潮、大风、高温、低温等灾害性天气24小时预报准确率达到80%,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达30分钟以上,影响宁波的台风路径预报误差24小时在110公里以内、48小时在210公里以内、72小时在310公里以内;全面开展农业、环境、交通、电力等行业的气象影响条件预报预警。综合气象观测网更加完善,重点突破气象观测从陆地向海洋,从城市向乡村,从地面向高空,从固定向移动,从常规向特种的转变。乡镇自动站实现100%覆盖。实现云、能见度和天气现象自动化观测;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6%以上。建立布点合理,探测要素丰富,基本覆盖宁波市海岸、岛屿的立体化海洋气象自动化观测体系,填补宁波市海上气象观测资料的空白。建设海洋气象浮标站,车载、船舶气象探测系统,初步实现海陆移动跟踪观测。加强大气成分观测,提高霾、温室气体的监测能力。建设全市气象信息分布式存储与共享系统,储存能力达200T,基本实现主要气象信息社会共享。完善市、县二级运行保障体系,加强对气象探测设备的运行监控,提高气象探测装备维护维修能力,实现自动气象站等气象探测设备计量标校和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全市气象探测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96%。气候变化监测、预测、影响评估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新突破,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提高。全市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更加精细。气象灾害的管理走向规范,气象灾害评估能力有所提高。更有效地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建立抗旱、增水和防火相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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