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
1938年11月8日,四川省防空司令部下令加紧疏散人口,由财政厅拨款20万元作为防空建设经费。11月10日省防空司令部发布了《成都市人口疏散办法》规定:(1)以成都市为中心,距城30华里为半径,凡此范围内之各乡镇划为避难区域,本市市民均可自由选择迁往。(2)疏散区市民由省会警察局办理登记并按旬呈报省防空司令部备查,市民移住疏散区由当地保甲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1939年1月,四川省防空司令部颁布了《在省各机关、团体、学校疏散办法》规定:机关、学校、工厂限三月底以前疏散,不必要留住城内之市民,限4月15日前自动疏散出城。3月18日,省防空司令部发布了《成都市疏散实施方案》计划将省会警察局东、南、西、北、外东五区之350110人口疏散于成都城区以外的成都、双流、温江、华阳、金堂、简阳、郫县、新繁、新都9县的郊区。同年4月24日,省防空司令部发布《四川省重要城市人口强迫疏散办法》严格界定不必疏散者、暂时居留者、通过城市者和强迫疏散者的证件区别,强化疏散手段;疏散居民一经定居疏散区,按保甲章程管理。5月,省防空司令部又发布了《成都市强迫疏散人口实施纲要》规定:所有机关除职责必须留驻并经呈请核准外~律于5月底以前疏散;5月15日之前所有公私立学校自行择地疏散,并强迫停课,勒令学生离校:平民疏散由省会警察局挨户调查,填具平民疏散表册,发给疏散证,限5月底以前一律迁入疏散区,违则强迫疏散。
同年5月7日,中央银行拨款30万元,交四川省政府作为补助贫民疏散经费,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决定加拨10万元,连同中央拨的30万元共计40万元交四川省疏散重要城市人口临时委员会用于贫民疏散所用。
5月9日,市府拆除各道城门,规定沿城墙房屋限期拆除。5月10日市民开始昼夜疏散,一周间达15万人。5月18日绥署、省府令市区各商店限期一律疏散出城,在乡村自行建筑市场营业。截至1939年6月11日,成都全城已有20万人疏散出城区,虽然未达到35万人的疏散计划,却也是成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一次人口大疏散。
为了及时救治空袭受伤人员,防空司令部先后在成都市区设立了22处治疗所和5家重伤医院,其后还将全市公私立医院编人防护团,以便统一安排救护任务。1939年6月7日,由54家军政、工商、文教、卫生、慈善单位联合筹组了四川省会空袭救济联合办事处。办事处内设置了总务、稽核、调查、救护、医疗、抚济6个组,建立了6所伤民收容所、4所临时治疗所、5所棺殓所、2所难民收容所。办事处先后拨款1万元购置各种急救药品和器械,拨发抚恤费用62022元。
1939年至1941年,日机除轰炸成都等地外,还对四川沿江公路各重要资源城市和不设防次要城市进行狂轰滥炸,造成这些地区人员和物资损失惨重。1939年5月,行政院电示四川省政府,要求将全省各资源城市确定为甲乙丙三等,限期强迫疏散。为缓解疏散过程中的交通拥塞,1938-1941年间,在成都修建辐射路8道,修筑疏散便桥15座,开设城墙缺口22道,开辟城门8道。
据不完全统计,至1940年12月,除成、渝外,四川省沿江、沿公路的23个县市人口疏散情况为:城内居民原有人口85.94万人,已疏散41.2万人;原有机关544所,已疏散523所;原有学校276所,已疏散174所;原有银行钱庄119个,已疏散64个;原有工厂商号、工商业企业37533家,已疏散17176家。成都市原有人口50万人,已疏散者达三分之二,市内140所机关中,除少数军警机关必须留市区外,其余均已疏散到疏散区办公;原住市内的64所学校已全部疏散:市区各银行、工厂也疏散到了市郊。1941年9月,四川省疏散重要城市人口临时委员会宣布,目前日机所至,城市不分大小,以前颁行各重要城市的疏散办法,自可通用于一般市县。可见,抗战期间遍及四川各城市的人口疏散是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其花费是相当巨大的,可惜囿于资料,无法准确统计出当年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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