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8个有助于改变世界的伟大观念,美国的国父们几乎没有发明它们中的任何一个,但是他们发现了它们。这些观念并不是一次性汇聚在一起的,自詹姆斯敦之后,人们用了180年的时间,才把这些伟大的想法汇聚在一起,所以,才有了真正持久的—自由的诞生。
本书作者深谙美国国父们的言行,洞察政治和英美宪法的本源。他将美国的立国根基与西方的历史与文明相关联,尤其展现了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法律与自由传统对美国宪法的影响。本书考察的是美国宪政何以形成的历史,同时也帮其他地方的人们思考各自宪政路径提供有力参考。他们设计了一艘即使在狂怒的风暴中也经得起颠簸的船。
自然法的真谛:
只有遵守自然法,才能奠定可靠的基础,进而建立健全的政府和公正的人类关系
大多数的现代美国人从来就没有学习过自然法。因此,他们对国父们经常提到的自然法感到困惑。布莱克斯通通过阐述自然法对于稳定的社会与公正的制度来说,是唯一可靠的基础,从而坚定了国父们的认识。那么,自然法究竟是什么呢?寻找此答案的理想之处就在国父们最喜欢的一个人的著作里,此人就是西塞罗。
西塞罗的生活与著作
西塞罗从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两人的政治散光与哲学错误中敏锐切入,发现了检验良好法律、健全政府,以及人类美好关系长久准则的试金石。在建国者们眼中的伟大政治思想家的花名册中,西塞罗被列在显要位置。普林斯顿大学的威廉•埃本斯坦博士说 :“古往今来,西塞罗(前 106—前 43)是唯一一个对罗马政治产生持续影响的作家……西塞罗曾经在罗马学习法律,在雅典研究哲学……他成了那个时代最重要的法学家,此外他还升至政府最高的职位(罗马执政官)。”
“……然而,他的生活却没有摆脱悲伤;他在罗马担任执政官的 5 年时间里,只有在一年的流放中,才找到了自我……然而,西塞罗在反对基于大众的支持而趋于独裁的过程中,却表现出了相当大的勇气。公元前 44 年,凯撒被暗杀。在 1 年之后的公元前 43 年,西塞罗被安东尼的追随者谋杀,安东尼是凯撒死后成立的三巨头统治中的一名成员。”(威廉•埃本斯坦:《伟大的政治思想家》,纽约,霍尔特:莱因哈特和温斯顿出版公司,1963 年,P122-123)
所以,由于强权政治而导致的西塞罗辗转而动荡的经历,加上他对各种政治制度形式的潜心研究,使他得以写下了有关共和国与法律的里程碑式的著作。在这些著作中,西塞罗设想了一些基于自然法的未来社会的伟大与承诺。美国国父们显然对西塞罗的梦想心怀深切的感激,因为他们为自己与后代设想的正是这样一个共和国,这样的一种社会公正。他们在西塞罗的著作里找到了他们心目中理想社会所必需的东西,而这种社会正是他们最终希望去建立的。
西塞罗的基本原则
对西塞罗来说,一个基于自然法的社会建设,正是通过造物主的无上法律来对“正当行为”的法则加以认识与甄别。历史证明,即使在那些有时被称为“异教”的国家中,也有一些类似西塞罗式的敏锐而深刻的头脑,他们穿过自然现象的迷宫进行推理,发现了浩瀚宇宙背后的事物,同时也出于对人类与世界事务经久不衰的兴趣,展开了他们自己的生命,释放了一个高级设计师的杰出才华。
西塞罗的真诚与正直之心非常强烈,从而使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一旦造物主对现实情况有了明确的认定,那么通向政府、正义与人类关系的唯一理智的做法,就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这些法律已经被造物主所确立。造物主创造的事物秩序就叫自然法。
自然法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人的推理能力是造物主赋予人的一种特殊天性,它非常类似于造物主自己的那种理性能力与推理能力。换句话说,人与造物主共同拥有的这种通过一种理性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的品质,心智的推理能力通常会被导向常识性的结论,这些结论是建立在被杰斐逊称为“自然的法律与自然的上帝”基础上的。(《独立宣言》)
现在,就让我们来考察让国父们印象如此深刻的自然法的重要法则。
自然法是永恒的、普遍的
首先,西塞罗把自然法定义成“真正的法律”。然后,他说:
“真正的法律是符合自然的正确理性;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通过它的指令召唤人们去承担责任,通过它的禁令,摆脱不道德的行为……试图去改变这种法律是一种罪过,也不允许废除它的任何内容,彻底废除它是不可能的。通过参议院或人们,我们不能免除它的义务,我们没有必要在我们身外去寻找它的解释者或转译者。
第一部分
建国者们的艰巨任务
用人民的所有权力来构建一个政府
第二部分
建国者们的基本原则
1 自然法的真谛
只有遵守自然法,才能奠定可靠的基础,
进而建立健全的政府和公正的人类关系
2 品德高尚的公民
在共和政体的宪法之下,
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成为自由人
3 品德高尚的领袖
若要公民坚持做品德高尚的人,
最有效的方式是选举出具有良知的领导人
4 宗教的作用
如果没有宗教信仰,
政府和公民的自由就不能长久
5 造物主的角色
世间万物均由上帝创造,因此,在上帝面前,
所有人类均享有同等的庇佑,亦承担同等的责任
6 人人生而平等
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
7 平等应体现在权利上,而不是物质上
与其提供平等的物质,不如提供平等的权利,
这才是一个政府应该有的作为
8 人类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
人类天生享有造物主赋予的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
9 神法的作用
上帝早已揭示了保护人类权利的神圣法律
10 以人为本
政府只有以全体公民为尊,
才能享有上帝赋予的管理权利
11 谁可以改变政府
当绝大多数人意志一致时,
便有权改变或推翻施行暴政的政府
12 共和政体的优势
美利坚合众国应建立共和政体
13 防范人性的弱点
编纂宪法的出发点应在于保护公民,
以免统治者受自己弱点的驱使对公民造成伤害
14 享有了财产的权利,才能享有自由
只有财产安全,生命和自由才不会受到侵犯
15自由市场经济
若要把繁荣推向极致,
自由市场经济和最低限度的政府干预二者缺一不可
16 权力分割
政府应该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
17 制衡制度
应建立制衡制度,防范权力滥用
18 成文宪法至关重要
将政府执政原则写入成文宪法之中,
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不可剥夺的权利
19 限制和划定政府的权力
政府只应具有精细划定的有限权力,其余权力则为人民所有
20 采取多数人决定的原则,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权利
为讲求效率与分配,
政府需根据绝大多数人的意愿行使职能,
但需制定宪法条文,保护少数人的权利
21 建立强大的地方自治政府
强大的地方自治政府,是保护人类自由的基石
22 受制于法,而不受制于人
自由的人应该受到法律的管辖,而不是听命于人
23 受过良好教育的选民的重要性
只有广泛地普及教育,一个自由社会才可维持共和政体
24 只有强大,才能享受太平
只有始终做一个强大的人,才能一直做一个自由的人
25 不与任何国家结盟
“与所有国家和平相处,互通商贸,诚实以待,
切勿与任何国家纠缠不清地结盟。”
26 维护家庭的地位
家庭是决定所有社会稳定与否的核心单位;
因此,政府应该鼓励和保护家庭的完整性
27 切忌陷入债务泥沼
一旦背负了债务,
自由便会被彻底摧毁,只能屈从于别人的征服
28 建国者的使命感
成为全人类的表率与福音,是美国的使命
附录一: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奥秘
附录二:美国强大的秘密
延伸阅读:《美国独立宣言》
《常识》[美]托马斯•潘恩
《要问候选人的 101 个宪法问题》
后记
参考书目
★这本书对詹姆斯•麦迪逊(美国第四任总统)称之为一种奇迹的东西做了高度精辟的概括。
—— 畅销书《人生的思考》作者 詹姆斯•普拉特
★该书引人入胜,深入研究了有助于建立美国的杰出源泉和启蒙观念。
—— 畅销书《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作者 斯蒂芬•R•柯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