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植物园(第十八期)》:
3.2完善政策法规,依法、依条例进行拯救保护
严格执法和加强法制建设是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的重要保证。要严格执行《森林法》、《种子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植物园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保护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的源头管理,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对野生植物经营利用的执法监管。政策完善和机制创新是增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成效的内在动力。结合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针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原生地既有国有、又有集体所有的情况,从理论上积极探索土地置换、赎买、租赁和合作补偿及PPP资本化运作等新机制,并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和完善。强化原生地保护,对于已经查明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原生地,无论是分布在自然保护区内、还是自然保护区外,都要划建植物物种国家级就地保护点,明确其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将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国家级就地保护点所处森林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予以补偿,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保证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3.3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
野生植物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因此,应把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挥各种自然保护组织、协会和社团在宣传方面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野生植物保护事业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实现野生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各自然保护区和植物园启动野生植物保护为主题的科普环境教育大众活动,例如植物大熊猫银杉、绒毛皂荚等濒危植物的演变过程,引起公众对极小种群保护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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