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4年度报告》:
(二)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1.推进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
在第一批13个低碳试点省市基础上,2012年进一步确定了第二批29个低碳试点省市。目前除少数省还没有低碳试点城市以外,低碳试点工作已基本在全国开展。广东、湖北、天津、云南、重庆、陕西和辽宁作为国家第一批低碳试点省(直辖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北京等第二批29个低碳试点省(直辖市),各项试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2.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上海、北京、天津、广东、重庆、湖北和深圳7个地区率先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取得一定进展,深圳己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云南、江苏、四川、浙江、山东、湖南、广西和新疆8个地区也在低碳产品认证、低碳技术推广、统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
3.开展相关领域试点示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工作的通知》,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支持火电、煤化工、油气等高排放行业开展示范项目配套政策。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和城市客运为主,交通运输部先后两批选定天津等26个城市开展首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启动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选定北京市密云县古北口镇等7个镇为第一批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了绿色生态城区试点,截至2013年8月己批准了21个低碳生态城市和绿色生态城区。各地也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不同类型的低碳试点。(三)适应气候变化1.不断增强农业领域适应能力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推进节水农业发展的意见》,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继续大力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培育并推广产量高、品质优良的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2012年全国主要粮食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推广节水农业,依托国家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和财政专项,积极组织节水农业技术模式创新,农业用水效率均有所提升。
2.全面提高水资源领域适应能力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批复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水利部完成了《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等多项水利规划,开展了水利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适应措施研究。全国各省区逐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部明确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控制指标,广东省还率先出台了《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各省区水土流失防控工作逐步增强,其中福建省2012年成立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其“长汀经验”成为全国治理水土流失的典型。全国江河治理、枢纽水源、城市防洪等一批大中型重点水利工程和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水电建设工作也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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