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07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河池历史悠久,先秦属百越之地。秦属桂林郡、黔中郡;汉属郁林郡、牂舸郡;隋属始安郡;宋朝设“庆远府”,是河池建制“府”之始;元朝设“庆远南丹溪洞军民安抚司”;明清属“庆远府、思恩府和柳州府”;民国属“庆远、武鸣、百色行政督察区”。
新中国成立后到上世纪60年代初期,现有河池市行政区域分别隶属柳州、百色、南宁三个专区。1965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从柳州、百色、南宁三个专区划出10个县设立河池专区(1971年后改称河池地区),专区驻地河池县金城江镇。1983年10月8日,河池县撤销,设立县级河池市,以原河池县的行政区域为河池市的行政区域。2002年6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池地区和县级河池市,设立地级河池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金城江区。现河池市辖原河池地区的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和金城江区。代管宜州市。
总人口409万人(2010年)。全市有壮、汉、瑶、仫佬、毛南、苗、侗、水8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4%,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聚居最多的地区之一,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全市已普查和收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共8740项,涵盖17个门类100多个种类。截至2011年,全市已有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国家级名录,24项列入自治区级名录,57项列入市级名录。二是文物资源丰富。根据第三次文物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1048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686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三是自然生态资源丰富。河池境内喀斯特地貌风光独特,河流众多,山峻水秀,石奇洞幽,植被完整,矿产丰富、物种多样。红水河、盘阳河(巴马县)风光秀丽,河流所经县域是河池市自然资源、生态资源的富集区。
铜鼓
铜鼓是中国古代南方一些少数民族所使用的神器、重器、乐器,由用作炊具的铜釜发展而成,年代约自春秋中期至清末不等。铜鼓用铜铸造,大小不一,最大的直径在100厘米以上,最小的仅10多厘米;重量自数十斤至数百斤不等;体形凝重,制作精致。鼓面有浮雕图案,中心为日光形,边缘或有蛙、龟、牛、马等立体装饰;鼓身全部有花纹围绕,形式丰富多彩。铜鼓原系统治权力的象征,并作为祭祀、赏赐、进贡的重器。在西南古代民族的民间信仰中,认为击鼓可通神灵。因此,铜鼓是祭祀中必备之物,也是使用铜鼓民族的吉祥物。另据考古资料显示,在越南及东南亚部分地区也有铜鼓分布。
河池是铜鼓分布的重要区域,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历史悠久。据《宋史》记载,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河池地方土官向宋王朝贡献方物中就有铜鼓三面。
二是民间藏量多。据2003年河池市文化、文物部门对全市铜鼓现状进行普查的结果显示:全市现存传世铜鼓数量为1458面,与同期全国文博、科研机构馆藏铜鼓数量相当,其中民间收藏和使用的传世铜鼓达1388面。
三是装饰图像纹样丰富。河池铜鼓集雕刻、绘画、装饰、音乐、舞蹈等艺术于一身,鼓面和鼓身既有精美的圆雕、浮雕艺术形象,又有各种精细的几何纹样与动植物纹样,展示出古代骆越文化(指秦汉时期生活在中国南方的骆越民族,创造了以稻作文化为主要特征的包括纺织、建筑、冶炼制造、壁画、民间信仰等文化现象)的风貌。
铜鼓文化
铜鼓文化是古代百越族群创造,由壮侗语族及其他民族继承发展的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我国南方少数民族文化形态,包括铜鼓历史文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铜鼓文化是指以广西河池为中心的红水河流域壮族及其他民族活态传承的一种具有典型性、象征性的地域文化类型。
河池红水河流域是中国铜鼓文化流布的中心地带。在特殊的生态环境和文化背景中,形成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以敲打铜鼓聚众、祈福、娱乐的传统习俗。富有河池地域特色的铜鼓文化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特定的民族性。在河池西部、南部的红水河流域中、上游地区,壮、瑶、苗等民族群众至今一直沿袭着收藏、使用铜鼓的习俗,尤以壮族节庆、瑶族葬礼的打铜鼓最为壮观,故古人有“瑶壮俱尚铜鼓”记述。铜鼓文化历经千年传承,已在当地各族群众的心中烙上深刻吉祥印记,成为抒发民族情感、拢聚民族凝聚力的文化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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