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民生论》:
来改变那些人民大众极为不满意的教育现象。化解那些困扰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的教育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一种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理想追求;但在当今中国,它更多关注、更加强调的是积极应对和努力化解那些影响、阻碍民生需求的教育矛盾和问题。回顾近年来国家乃至各级地方政府致力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采取的一系列改革发展举措,无一不是针对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各种教育问题,如教育乱收费、择校、大班教学以及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等。在对关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问题进行的文献研究中,我们看到最多的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官员和教学工作一线的教师们的探索研究成果,这恰恰是因为他们对人民群众不满意的教育行为和现象最为了解,对于如何破解这些现实的教育民生问题的思考也最为真切。
需要强调的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既是基于现实的教育改革发展和民生需求的实践行动,同时也体现、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价值判断、理想追求;在应对、化解影响民生需求的教育矛盾和问题的过程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一种实践判断和价值判断得到了高度的统一。这就意味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既有现实的具体的内涵、目标和要求,同时也是一种关于教育朝着理想和应然的目标发展的价值导向;而且,二者之问更多地体现为一致性和统一性。唯其如此,在当下中国,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一种指向现实的民生需求的教育理论和实践,它必然是一种高起点的、融入了人们关于教育发展的终极目标和理想的新的教育形态。这是解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理念需要强调的一个重要的视点。尤其是当今中国正在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成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新的内涵。
其次,作为教育民生论的一个基本观点,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将“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检验一切教育政策机制和教育实践行为的客观标准、价值尺度,为教育民生论的实践推进提供了评价机制和动力机制。简而言之,坚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要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检验教育的标准;二是要坚持用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规范来指导教育的运行发展,激励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探索和创新实践。“教育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也不是主观想象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事业,其内容、标准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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