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发展研究文集(2014)》
一、海洋法律制度对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意义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指从中国沿海港口出发,途径东南亚、南亚、波斯湾、红海湾及印度洋西岸各国的航线,通过沿线港口及其城市合作机制建立起来的国际贸易网,包含了沿海国家的海洋经济合作关系。与众多沿岸国家的经贸、海洋经济的往来,涉及贸易通关、港口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国内、国际一整套海洋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海上丝绸之路的顺畅、繁荣与稳定。
(一)海洋法律制度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海上丝绸之路上的货物贸易是通过远洋货轮从我国沿海港口运输到沿岸其他国家港口。海洋交通运输业是我国海洋经济的重要产业。2013年全年实现增加值5111亿元,比上年增长4.6%,占全国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的22.5%;全年沿海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72.7亿吨,同比增长9.3%;集装箱吞吐量1.69亿标箱,同比增长7.3%。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贸易额不断扩大,由此而引发的问题不断增多,要求更加完善的海洋法律制度,保证现实发生的冲突能在法律领域找到解决的法律条款,使海洋经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海洋法律制度是维护海洋权益的现实需要
中国一东盟共建的这条海上丝绸之路穿越南中国海,而这片海域恰恰是我国与东盟中的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存在海岛权属争议的区域。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海洋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以及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防空识别区等方面的立法,对现阶段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显得更加迫切。
(三)海洋法律制度是海上交通安全的有力保障
海上交通安全,特别是国际水域或公海的安全,是海上丝绸之路顺畅、繁荣和稳定的基础。没有安全稳定的海上环境,海上丝绸之路只会萧条甚至是中断。加强同东盟国家在海上船舶航行安全、海洋气象信息交流,打击走私、海盗等非法活动,有赖于强有力海洋法律制度做协调和保障。
二、我国海洋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海洋法律制度是调整、规范海洋事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条约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结和生效,标志着国际海洋新秩序的确立,成为国际海洋法的主要渊源,被称为“世界海洋宪章”。世界各主要海洋国家纷纷制定出台了本国的海洋法律制度。加拿大于1996年颁布实施《海洋法》,并陆续出台了《加拿大海洋战略》(2002年)、《海洋行动计划》(2005年)、《联邦海洋保护区战略》(2005年);英国2009年颁布《海洋法》;美国2000年颁布《海洋法案》,据此成立美国海洋政策委员会,2004年发布了《美国海洋行动计戈4》;日本于2007年通过了《海洋基本法》,韩国2005年颁布《海洋宪章》,越南2012年颁布《海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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