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欧盟宪法》和政治发展与《里斯本议程》
20世纪90年代,欧盟迎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伴随着一系列为应对扩大和整合欧盟职能的宪法修订,欧盟接纳新成员国而逐渐壮大。这些国家在本章前言中已经提及。《欧盟宪法》的修订是通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2)、《阿姆斯特丹条约》(1999)、《尼斯条约》(2003)、《里斯本条约》(2009)等一系列条约实现的。在21世纪前十年,欧盟委员会制定的两项战略延续了这一过程,即关于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哥德堡战略》和提高经济竞争力和活力的《里斯本战略》或称《里斯本议程》。这两个战略相辅相成。
《里斯本议程》(2000-2010)旨在提供政策和体制框架,特别是刺激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在生产力低于美国的背景下,,欧盟到2010年的目标是使欧盟成为全球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知识经济体,有能力保持经济可持续增长,提供更多更好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和环境保护。该议程结合经济增长与发展、陆地和海洋环境的关系提出了一系列价值、设想和优先议题,其中反映出贯穿议程设计和酝酿过程中的经济竞争的市场原则。正因为如此,欧盟经济社会政策体现了经济动因和对经济内容的重视,旨在制定各种政策动议,通过成员国的采纳实施,应对低生产力和潜在的经济停滞。这是一项携手共进的战略性政策,其中的经济行动框架将有助于弥合欧盟各成员国的分歧。《里斯本议程》设定的宏伟目标预计于2010年实现。
《里斯本议程》主要致力于应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改善及可持续发展问题,但在实践中,则更倚赖于以创新的经济概念作为发动机,从技巧和适应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机遇方面,推动经济变革、确保经济增长、提倡知识经济,保证低于欧盟薄弱领域或行业的社会和环境的更新。《里斯本议程》的理念明确指出,要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实现更高水平的增长、发展、投资和生产力,实现欧盟整体上的经济独立和活力。然而更为重要的是,《里斯本议程》认识到强劲的经济将实现更多就业,社会和经济政策也将促进经济长期增长。
在很多方面,《里斯本议程》代表了制定空间经济政策的常规方法。它具有自上而下的特点,寻求制定亚欧盟和亚国家层次的行动战略框架,并通过促进整体经济增长,逐渐解决更为广泛的社会和环境问题。英国等欧盟国家在战后早期采取了相同的策略。研究人员指出这类受市场影响的政策和制度干涉,正是由于缺乏生态意识,因此,过于强调通过开发自然资源来实现经济增长目标。这也许预示了历史是在经济和环境问题的纷扰中不断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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