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和制度的基础结构,如同精神气质那样是惰性十足的。改变它们堪可与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这样的任务相媲美。另外,新兴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现代化要求使得他们进入后碳时代会充满荆棘。在世界一个地区减少了排放,而另一地区则由于经济的发展而排放增加更甚。基于这样的理由,尽管有京都议定书,每一年排放量的统计均表明数字在年年增加;而每一年要花更多的力气来用于减少全球的排放量。在人类影响的气候变化中,要提到在阿诺尔德·格伦意义上的“第一结论”概念,这是因为,之所以一开始就说人们对问题认知和解决尝试的传统报告范围提出过高要求,就在于就许多方面而言在这里完全是没有主次顺序的。尽管如此,气候变暖的后果终将极大地改变生存和存活条件,这一点在今天已看得非常清楚。这虽说发生在地区极为不同的群体里,却在任何情况下伴随非常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的结论。人们在考虑,就民主制度而言,因人而产生的气候变化究竟有何种影响。而在时间先后上可以预计的因果链条的断裂,对于政治意识的发展,对于政治决断来说究竟将意味着什么?进一步还要问:在这一混乱过程中表现出的不负责任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又该如何对待因气候变化而产生的社会后果及其解决的可能性?在今天还被认为是不可思议的解决办法、政治决断,过了几年之后又被认为是确实可行的,这又是怎样的办法和决断?
当然,具体形式不断变化的地球和气候体系将来还会继续存在下去,因而在地球上究竟平均温度上升了2摄氏度、4摄氏度、8摄氏度,抑或温度下降了,对它们来说就都是无所谓的事情。作为这样的过程,演变就如此这般“在价值上保持中立”的状况下进行着。它对于改变抱完全无动于衷的态度。只有在设定明确显著的时间(它能将当前与过去和将来相区别)的方法出现的情况下,才得以区分不变的现实、当前在实际行动中正予以解决的事情、将来所希望或害怕的事情:即区别实在和应在。前人类时期的演进不认同这种区别。它并不拥有、而且不需要伦理学:一头狮子扑杀羚羊,谈不上是凶手;而沼气使野牛群窒息也不是气候罪行。相反,对于人类所引起的苦难和死亡,就并非是没有价值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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