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现实主义还是自由主义,都认为任何层次上的治理都要依靠共同的信仰和文化价值观念,而将这一观点推向极致的是建构主义国际关系学者。他们认为,社会结构可以通过不同方式起作用,如建构行为体身份和利益、帮助行为体寻找解决问题的共同方案、定义对行为体的预期、确立威胁因素等,也就是说,国际结构主要是通过共有知识构成的。国际结构不仅影响国家行为,而且影响国家身份和利益。这一系列的理论被称为“建构主义”。②温特指出,理论上霍布斯结构、洛克结构和康德结构可能完全是由私有观念建构的,但实际上这些结构通常是由共有观念建构的。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的主体关系分别是敌友、对手和朋友,每个主体关系都在使用暴力方面涉及一种独特的自我对他者的姿态或取向:敌人的姿态是相互威胁;对手的姿态是相互竞争;朋友的姿态是相互结盟。③尽管不完全同意建构主义关于三种无政府文化的比喻,有关学者仍认为:将现实主义与建构主义作为国际关系的两种格格不入的范式进行归类是一种误导,事实上二者是兼容互通的,建构主义研究可以像兼容于任何其他世界观一样兼容于现实主义世界观,此即“现实建构主义”的观点。④现实建构主义的提出,打破了原有的国际关系体系理论范式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真实世界中的国际关系实践,也从来没有一种情况是完全体现某一种理论范式的。理论的作用是用来解释现实的,有时可以起到预测的作用,但不能框定人们对于现实的理解,从而束缚人们本该自然采取的动向和行为。
尽管制度变迁理论提出了全球制度的形成过程,但其一没有主动引导全球化向合理方向发展的理论志向,其二只是停留在宏观原则和“应然”设想之上,而对哪些行为体如何推动了与这些合作制度的治理实践、以及如何主动促使这些治理实践可持续发展所需的微观条件,缺乏深入探究。公私合作关系注重的则是从微观层面考察谁在人们通常认为难以合作的领域实现了成功治理,并深入细节去考察他们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在多大程度上对原有的治理难题进行了成功应对,治理中仍存在哪些尚未解决的难题,未来可能通过怎样的创新方式攻克这些难题。更重要的是,由于公私合作视角尝试在“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之间寻找可供参考的第三条道路,因此对于狭义上的公私行为体和广义上的公私相对内涵有更为深入的了解,特别是公共治理范式所强调的对于多重利益相关方彼此之间关系的协调与维护,跳出了新自由主义以个体视角观察全球合作问题的误区,强调通过“关系性”的思维加强公私行为体之间的合作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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