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处长、研究员,曾先后担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毒化室副主任、公安部刑事技术(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务副主任,从2008年起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毒品检验技术处处长。并兼任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刑事技术(防伪)产品分析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毒品与毒物检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医学会法医毒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专家委员会毒物学组副组长。
参加工作以来,累计办理毒品毒物案件3000余起,鉴定了许多重大、疑难案件,如:《江清死亡案》;《台商林志贤一家死亡案》荣获优秀案例一等奖;《张荣死亡案》荣立公安部三等功;《广州“904”走私毒品案》荣立集体三等功。
主持和参加并完成及在研的国家级和部级等重点科研课题20余项,其中:1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二等奖;3项分别获公安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三等奖;4项获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三等奖;1项获国家专利。主持7项国家标准和19项公安部行业标准的编写、制定,均已发布实施。发表论文30余篇,并获部级等优秀论文奖。在美进修期间完成6项科研课题,其研究成果均被美国新泽西州法庭科学研究所采用并列为标准分析方法,用于实际案件的检验鉴定,撰写了5篇英文论文,在《美国法庭科学大会》年会上宣讲和展示。
先后为《吉尔吉斯斯坦高级警官毒品培训班》、《毒物分析标准化》、《毒品、麻醉药品检验》等多期技术培训班授课,培训国内外学员数百人。被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为质量检验审核员和检查机构与实验室认可评审员。
积极推动毒品标准物质的研究与制备,目前已有九种毒品标准物质获得了国家一级标物证书,十八种毒品溶液标准物质获得了国家二级标物证书,填补国内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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